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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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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2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09
[ 成文日期 ] 2022-08-09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2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09
[ 成文日期 ] 2022-08-09
[ 有效性 ]

关于年产51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249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

关于年产51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超美建材有限公司:

司提交的《年产51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年产51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建设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古龙镇大林村六组,大足区城区东北方向,距大足区政府所在地直距约26.0km,由重庆超美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1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共计7.98hm2,全部为临时占地。项目区由露天开采区、压覆区、进矿道路及临时堆土场等4个部分组成,其中露天开采区位于划定矿区范围西侧,占地5.80hm2,压覆区位于划定矿区范围东侧,占地面积1.05hm2;划定矿区范围外设置临时堆土场2座,占地面积约0.95hm2;进矿道路利用西侧已有村道和北侧新建进矿道路,北侧新建2条进场道路,占地约0.18hm2

本工程为建设生产类(新建)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7.98hm2,其中永久占地,全部为临时占地7.98hm2,主要占地类型有乔木林地水田旱地采矿用地农村宅基地

本工程整体土石方开挖总量9.26m3(自然方,下同),包括表土1.74m3,一般土石方7.52m3;填方总量3.33m3,包括表土1.84m3,利用自身剥离表土1.74m3,需借方0.10m3,通过合法料场外购解决;一般土石方回填1.49m3,全部利用自身开挖方进行回填;余方6.03m3,全部外运至矿区南侧中俊矿业(重庆)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排土场回填利用,无需设置永久弃渣场。

矿山建设工期为20226~20235月,建设工期共计12个月。

矿山总投资为1553.9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88.9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资料基本正确,项目前期工作介绍基本清楚

(二)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基本合理,防治责任范围面积7.98hm2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级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69.84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48.47万元, 主体已列投资21.3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包括监测措施费9.37万元,植物措施费0.01万元,临时措施费16.85万元,独立费用7.76万元,基本预备费3.3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16472万元。

、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严格控制自然恢复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后续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

)严格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按照渝价〔201781号等规定,该项目为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征占用地面积为79748平方米,结合1.4/平方米标准计,核定你司应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1.16472元,请于2022815日前向区税务局申请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在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及许可决定,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2719


附件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年产51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建设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

重庆市

涉及区县

大足区

项目规模

生产规模51t/a

总投资

(万元)

1553.95

土建投资(万元)

288.90

建设期开工时间

20226

建设期完工时间

20235

方案设计水平年

2023

工程占地(hm2

7.98

永久占地(hm2

0

临时占地(hm2

7.98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量

填方量

借方量

余(弃)方量

9.26

3.33

0.10

6.03

重点防治区名称

玉龙山巴岳山及淮远河源头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

地貌类型

低山丘陵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侵蚀

植被类型

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域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1292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7.98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1530

新增水土流失量(t

1272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级标准(建设生产类)

防治

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率(%

92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露天开采区防治区

主体已列:表土剥离0.25m3,截排水沟340m,沉沙池1座;

方案新增:/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550m,沉沙池2座,防雨布苫盖6000m2

压覆区防治区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

进矿道路防治区

主体已列:表土剥离0.04m3,洗车池1座,截排水沟140m,沉沙池2座;

方案新增:/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03hm2,。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防雨布苫盖300m2

临时堆土场防治区

主体已列:截排水沟490m,沉沙池2座;

方案新增:。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编织土袋拦挡310m,撒播草籽0.95hm2,防雨布苫盖9500m2

投资

(万元)

主体已列:21.37

方案新增:0

主体已列:0

方案新增:0.01

主体已列:0

方案新增:16.85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69.84新增48.47

独立费用(万元)

7.76

监理费(万元)

/

监测费(万元)

9.37

补偿费(万元)

11.16472(建设期)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聚鑫锦创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超美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杨羽昕/15215236688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曹礼宣/138 8373 1972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兴科大道422号锦天星都19-12

重庆市大足区古龙镇大林村6

401120

402365

联系人及电话

黄锐/18523009156

联系人及电话

龙伟/13883318395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MA5YT7A55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1MAABRE7EXC

电子信箱

529400057@qq.com

电子信箱

/














  抄送:区税务局

  重庆市大足区水规划设计科(行政审批科)           2022719日印发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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