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19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12-12 |
[ 成文日期 ] | 2022-12-12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19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12-12 |
[ 成文日期 ] | 2022-12-12 |
[ 有效性 ] |
关于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游客中心 荷香路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2〕94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游客中心
荷香路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关于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游客中心荷香路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019-500111-82-01-104488)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对《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游客中心荷香路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同意工程河段评价防洪标准采取20年一遇,排水涵洞工程设计洪水标准采取5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游客中心荷香路道路工程涉河建筑物(排水涵洞)位于宝顶镇陈家沟河口处,涵洞出口设置于原河口下游约25m处,涵洞为矩形断面结构,结构净空尺寸4×3.0m(宽×高),涵洞全长26.68m,涵洞进口底板高程375.34m,出口底板高程375.26 m,设计纵坡为0.3%。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工程所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我局,接受我局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监督,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复核;我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游客中心荷香路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 家评审意见
2.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游客中心荷香路道路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2年12月6日
附件1
《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游客中心荷香路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2:
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游客中心荷香路道路工程
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涉河建筑物 名称 |
坐标编号 |
X |
Y |
备注 |
荷香路道路工程排水涵洞 |
Z1 |
3292684.53 |
573697.83 |
涵洞出口 |
Z2 |
3292676.38 |
573702.47 | ||
Z3 |
3292681.61 |
573732.00 |
涵洞进口 | |
Z4 |
3292676.38 |
573732.00 |
注:本工程涉及的高程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坐标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规划设计科(行政审批科) 2022年12月6日印发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