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农委〔2021〕299号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持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足农委〔2021〕299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持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镇街、区教委、区财政局:
按照《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持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要求,经领导同意,现将《关于持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8月9日
关于持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持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我区持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雨露计划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机制,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动力,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子女,要做到“应补尽补”。
二、扶持对象及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补助受益对象为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以下简称脱贫户家庭)、监测户家庭(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中有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
三、扶持条件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脱贫户家庭及监测户家庭。脱贫户家庭是指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应在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官网“脱贫户查询”登记在册。监测户家庭,是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登记在册,且没有被标注为“风险消除”家庭。开学之日监测对象户未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享受补助政策;开学之日监测对象户已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不再享受补助政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四、扶持期限
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对象户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休学的学生暂停补助,停止休学回到学校后可继续享受补助。对退学的学生停止补助。对中职毕业后直接升入高职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补助。
五、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到脱贫户、监测户家庭。
(三)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
六、申报流程
详见附件1
七、公示要求
镇街和区农村农村委根据要求进行分级公示。各镇街负责所辖申报情况审核公示,区农村农村委负责全区所辖学生申报复审情况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公示内容包括所在镇街、村委会单位、拟补助学生户主姓名、拟补助学生姓名、家庭属性、在校就读情况,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
镇街公示期满,镇街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发放补助的,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至区农村农村委;对反映有不符合文件有关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办理。
全区公示期满,区农村农村委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发放补助的,按要求办理补助金发放工作;对反映有不符合文件有关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补助金发放工作。
八、时间安排
(一)春季学期。3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进行申报,6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6月30日前补助到位。
(二)秋季学期。9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进行申报,12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12月30日前补助到位。
九、宣传动员
各镇街要利用广播等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和“雨露计划”扶持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通过多形式动员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家长支持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区教育部门,深入校园开展职业教育政策讲座和咨询活动,引导已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
十、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关系到脱贫户、监测户的切身利益,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区、镇街、村三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要结合动态监测工作,对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在校教育基本情况定期进行摸底调查,提高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严格审核,规范操作。各镇街全面摸排的学生名单,镇街、村两级要入户逐人审核,主要核实脱贫户、监测户身份、是否在校、学籍证明是否符合要求等。对审核通过的名单要严格公示程序,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区级报账制管理使用项目资金,补贴资金采取社会保障卡直补到户。通过严格审核、规范管理,确保补助对象准确无误。
(三)考核评估。各镇街要把“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情况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二个方面:一是应学尽学。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有继续接受教育意愿的,应该全部参加职业教育;二是应补尽补。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学生,应该全部及时得到助学补助。
附件:1.“雨露计划”申报流程
2.“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学生申报汇总表
附件1
“雨露计划”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1.“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学生申报审批表;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3.户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户主的社保卡原件、复印件;5.扶贫手册原件;6.学生在校证明原件、复印件。
二、村级初审
1.学生是否属本村学生;2.学生与所申报户主关系是否真实;3.学生所在家庭是否属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
三、镇街级复审
1.镇街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学生的家庭属性资格进行复审,对脱贫户、监测户信息进行校对确认和学生申报的学籍信息进行确认,重点审核学生学籍的真实性和在校时间;2.对申报的家庭银行卡账户信息进行核对;3.按要求公示通过后,经分管负责人审批通过,将申报的学生材料按时间要求统一报送区农业农村委。
四、区级审核
区农业农村委对本辖区内学生的申报条件资格进行终审,确定最终补助对象公示,通过审核拨付补助金。
大足农委〔2021〕299号大足区贫困中高职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