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政府 网站专栏
| 无障碍 |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位置: 首页>区政府部门>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092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函〔2026〕40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6-06-11
[ 成文日期 ] 2026-04-2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6-00092
[ 发文字号 ] 大足农委函〔2026〕40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6-06-11
[ 成文日期 ] 2026-04-23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31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大足农委函〔202640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31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先强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激活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的建议》(第23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有序推进“宜机化”改造,整合零散耕地的建议。您提出的通过田块合并、沟渠硬化、道路拓宽等措施整合零散耕地的建议,与我区当前推进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高度契合。2018年7月,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出台了《关于农田宜机化改造先建后补的通知》(渝农发〔2018〕148号)。2022年5月。又对该文件进行修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宜机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渝农规〔2022〕3号)。此后,市级层面农田宜机化改造专项工作已整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体系,不再单独实施。目前,我区主要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来解决耕地零散分布、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包含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农田防护等工程内容,能够有效实现“小并大、短变长、弯变直、坡改梯”,为农业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经营创造条件。

二是关于组建农机服务组织,提升经营效益的建议。您提出的以镇街或村为单位组建农机服务组织的建议,对于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减少土地撂荒、增加村集体收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设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有五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成员至少应当占总成员数的百分之八十,同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即可依法登记注册。我委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农机手等牵头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同时我委将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机手培训等渠道,为村集体和合作社培养农机操作、维修等实用人才,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此复函已经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杨巧灵

联系电话:43738656

邮政编码:402360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