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大足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大足农委发〔2024〕66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大足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32 号)和《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安排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用于良种能繁母猪更新,现就项目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区适养区内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资质的种猪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1年养殖场内常年母猪存栏量不低于200头(该数据以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系统中数据为准)。
4.近2年内养殖场未实施种猪更新等供种能力提升项目。
三、申报评审程序
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原则,按“公开、评审、筛选、公示”程序,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和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报送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会同区财政局形式审查合格,在专家组评审通过后,在大足区农业农村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财政支持范围和绩效目标
(一)支持范围和标准
用于支持我区种猪企业良种能繁母猪更新,按引进能繁母猪补贴1000元/头,更新母猪200头,财政资金支持不超过20万元,支持项目1个。
(二)绩效目标
能繁母猪稳定率≥90%。
(三)补助方式
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完成后提交且验收合格后直接补贴给项目实施单位。
(四)其他
财政资金严禁用于与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严禁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同一年度内,对中央财政其他资金已经支持的项目,不得通过奖励资金重复支持。
五、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4年。
六、申报材料报送
1.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①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纸质件和电子件,申报对象根据要求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②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属于企业的需提供)、租地合同、环保手续、能繁母猪引种证明复印件等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2. 报送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日前。
3. 报送形式
由项目实施单位以纸质件和电子邮件方式汇总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畜牧科,联系人:熊婷,联系电话:023-43722682,邮件地址:dzxmz@163.com。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项目汇总表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 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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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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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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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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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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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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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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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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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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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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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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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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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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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参考使用。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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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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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镇街人民政府意见 |
该项目选址位于本镇(街道)适宜养殖区域,符合土地利用、环保、交通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同意项目申报。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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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 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区县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使用财政资金额度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及标准 |
绩效目标 |
备注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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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足区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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