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9502T/2026-00091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民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6-03-31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31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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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民政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3-31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31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关于《2026年度特殊群体小额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关于《2026年度特殊群体小额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我单位组织开展《2026年度特殊群体小额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关于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通知》(大足双反办〔2025〕11号)等相关要求,现就本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度特殊群体小额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招标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招标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概况:为大足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购买特殊群体小额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成交供应商负责对以上几类人员在承保期内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的,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及住院津贴补偿责任。服务期限:1年。预算金额:28.8万元。
二、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内容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标准,本次重点审查以下内容是否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情形:
1、是否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为由,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2、是否通过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入围方式,变相限制供应商进入市场;
3、是否要求供应商设立分支机构、满足特定规模或成立年限等不合理门槛;
4、是否强制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品牌或接受其他附加条件作为参与投标的前提;
5、是否存在不依法及时、完整公开采购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竞争的情况;
6、是否设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或收费事项;
7、其他可能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三、意见反馈方式及期限
(一)反馈途径
1、电子邮件:发送至发送至97340528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年度特殊群体小额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服务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反馈意见”。
2、现场提交: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二环北路中段70号,联系电话:023-43733012,提交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二)反馈期限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于2026年4月6日前按上述途径反馈。
四、其他事项
反馈意见需明确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及理由,可附相关事实依据或政策支撑材料。
为便于沟通交流,请在反馈意见中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如适用)、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我单位将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和研究论证,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并在后续审查结论中说明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有关本项目公平竞争审查的疑问,可致电023-43733012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五、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2026年3月31日
重庆鑫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询比采购文件
项 目 编 号:CG2603062
项 目 名 称:2026年度特殊群体小额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鑫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
重庆鑫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询比采购文件
目 录
重庆鑫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6年度特殊群体小额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服务项目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项目名称 |
资金性质 |
预算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 数量(名) |
|
2026年度特殊群体小额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
财政资金 |
288000.00 |
1 |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本项目接受保险公司支公司及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
1、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2026年 03 月 日至2026年03 月 日17:00(工作时间)。
2、报名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3.1、线下购买:
供应商在采购文件提供期内到重庆鑫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清明桥路239号附31号、附33号)登记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同时递交(1)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3.2线上购买:
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扫描下方二维码支付费用,同时将(1)《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1203063614@qq.com),(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其报名和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三)保证金
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 03 月 日14:30—15:0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鑫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清明桥路239号附31号、附33号)
3、响应文件递交程序:
(1)递交手持件(不密封);
(2)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密封)。
4、手持件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信息卡;
(2)报名费缴纳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保证金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如有);
(4)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名登记表。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同一项目的货物,制造商参与采购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采购,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四)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鑫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采购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一)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18983863328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北环二路中段7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鑫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于老师
电 话:15683729486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清明桥路239号附31号、附33号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
项目名称 |
单价限价(元/人/年) |
数量(人) |
服务期(年) |
|
2026年度特殊群体小额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
7.2 |
40000 |
1 |
为大足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购买特殊群体小额意外人身伤害保险。成交供应商负责对以上几类人员在承保期内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的,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及住院津贴补偿责任。
1 、意外身故(责任限额:5万)
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遭遇意外伤害身故的一次性给付50000元的约定保险金,随即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残疾(责任限额:5万)
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遭遇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执行赔付,1级100%;2级90%;3级80%;4级70%;5级60%;6级50%;7级40%;8级30%;9级20%,10级10%进行残疾比例给付保险金。
3 意外住院津贴(责任限额:30元/天/人)
参保人在保险期内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入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照实际住院天数(减去入院当天和出院当天)给予住院津贴(每人给付30元/天,每次事故每人最高给付90天,全年累计最高给付180天)。
1. 投保服务:投标人应组织专职人员负责在投保前主动积极到相关部门做好投保服务,提供及时、方便、快捷投保服务。
2.理赔服务:出险理赔期间,投标人要考虑特困人员的身体状况,减少理赔环节,简化理赔流程,为特困人员提供及时快捷便利的服务,避免给特困人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服务期限内出现服务态度恶劣、不能及时理赔、无故拖延事故处理时限、特困人员投诉多等情况,且拒不整改,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代理服务费、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因竞选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财政资金到位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收到合同款项后当日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采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2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注:
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符合性审查
1、评审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按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签署或盖章。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内容及承诺齐全、无遗漏。 | ||
|
3 |
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采购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内容进行响应。 |
|
投标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
2、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在采购过程中采购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采购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三)成交原则
评标办法:
1、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一)评审因素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报价(30%) |
30 |
有效的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重×100。 |
|
2 |
综合实力(40%) |
40 |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办公室关于2025年前3季度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的“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达成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进行计算,小于0.06得10分,0.06≤亿元保费投诉量(件/ 亿元)<0.30得5分,大于等于0.30不得分。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通报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偿付能力: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偿付能力报表,按2024年度投标人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记分,综合偿付能力200%以上得5分,偿付能力150%-200%得3分,150%以下不得分。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投标人若为分公司或者支公司的提供总公司偿付能力报表复印件)偿付能力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人最近3个季度风险评级,如3个季度均为A,则为10分,如出现一个B,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投标人若为分公司或者支公司的提供总公司偿付能力报表复印件)偿付能力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查勘车辆:投标人自有产权机动车辆的数量≥5台得5分,2台<查勘车数量≤4台得3分,查勘车数量≤2台得1分。(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已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的租赁合同;车辆的数量≥5台得3分,2台<查勘车数量≤4台得2分,查勘车数量≤2台得1分)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3 |
服务部分(40%) |
相关服务方案(25分) |
(1)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并配备项目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并做好保险政策宣传协调工作等,优得10分,良得5分,差得1分。 |
|
(2)投保和理赔服务10分:服务内容详尽,保障措施可靠且符合要求,优得10分,良得5分,差得1分。 | |||
|
(3)赔案时效5分: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书面赔案时效承诺书。在保险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确定、相关资料齐全的情况下,5000元(含)以内案件,无人伤立等可取;5000元至1万元(含)以内案件,1个工作日赔付;1万元至5万元(含)以内3个工作日赔付;5万元至10万元(含)以内5个工作日赔付;10万元以上10个工作日赔付。承诺以上赔案时效的计得分值5分,若其中某一个条件达不到要求,则减少1分,若其中两个条件达不到要求,则减少2分,依次类推。 | |||
|
特色服务(15分) |
经评审小组认可的有1条得5分,最多15分。(如特困人员公益投入、配置适合特困人员的增值服务等,但提供的特色服务不得违背相关政策法规) |
说明:评审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小组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评审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六)联合体投标的,不满足招标文件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三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七)一个单位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
(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一)采购文件由采购邀请书、供应商须知、采购服务需求、采购项目商务需求、格式合同、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采购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采购文件。一经进入竞采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一)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五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五篇“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采购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采购开始时间起90天。
(二)修正错误
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函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和递交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推荐采用u盘作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应与正本一致,是盖章扫描的PDF文档。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采购文件第五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包装(未密封包装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并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至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四)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五)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缴纳保证金的;
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4、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若有采购预算单价,则含采购预算单价)的;
5、供应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6、供应商串通投标的;
7、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8、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采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采购过程中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4500元,专家评审费与采购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打款应备注:代理服务费+保险。
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重庆鑫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
账 号:31211401040001542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服务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响应条款以外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响应条款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果有)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采。
1.愿意按照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服务,总价报价为大写: 元,小写: 元;分项报价为大写: 元/人/年,小写: 元/人/年。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竞采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采购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盖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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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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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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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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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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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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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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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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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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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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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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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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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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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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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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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二、服务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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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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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全部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
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
对于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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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竞采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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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采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
(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五)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
附件1:供应商信息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重庆鑫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文件
发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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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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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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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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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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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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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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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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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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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 发售人:重庆鑫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说明:
1.现金购买
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供应商到重庆鑫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采购文件的,地址:同投标地点一致,供应商在缴纳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后,请将《重庆鑫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至代理公司工作人员。
网站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