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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32X/2021-00919 [ 发文字号 ] 大足教团〔2021〕1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教委 [ 发布日期 ] 2021-04-14
[ 成文日期 ] 2021-04-0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32X/2021-00919
[ 发文字号 ] 大足教团〔2021〕1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教委
[ 发布日期 ] 2021-04-14
[ 成文日期 ] 2021-04-07
[ 有效性 ]

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大足教团〔20211




共青团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度共青团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学区办督导办各学校(含幼儿园)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激励全区教育系统广大团员、团干部矢志不渝艰苦奋斗,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区教育系统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类别

(一)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对象

各中学含民办学生团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团员(28以下)。教师团员评选,由学校根据本校教师团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向学区办申报,各学区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上报。

(二)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对象

各中学含民办学生团干部,中学教师团干部。教师干部评选由各中学根据本校教师团干部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向学区办申报,各学区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上报。

(三)区教育系统五四红旗团委评选对象

各中学团委。各中学团委直接向区教育团工委申报。

(四)区教育系统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对象

中学学生团支部

二、表彰名额

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100(其中教师团员12) ;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72人(其中教师团干部17人);区教育系统五四红旗团委5个、团支部55个。

三、评选条件

(一)大足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异,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2020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

专职团干部和已获得区级以上的优秀共青团员表彰的不参加评选。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龄必须在28岁以下3年年度考核需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推荐对象为团支部书记的,2020述职评议等次为“好”

(二)大足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2020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1年。

已获得区级以上的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不再参加评选。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近3年年度考核应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推荐对象为团支部书记的,上年度测评满意度2020述职评议等次为“好”

(三)大足区教育系统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所属团组织、团干部、团员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4.班子建设好。团(工)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四)大足区教育系统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所属团干部、团员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评定为5星级。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积极发动团员青年参与评选推荐,推荐对象由各级团组织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集体研究。

)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拟申报组织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指导申报组织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

)按时上报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此次申报工作采取电子申报与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及时各类申报表和表彰登记汇总表(电子档纸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所在学区办,其中“五四红旗团委”直接向区教育团工委申报请各学区办汇总后,于2021420日前将各类申报表和表彰登记汇总表(电子档纸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报区教育团工委,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申报材料请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双面打印即可)。

系人:饶小利联系电话:64360023

箱:420980889@qq.com

件:

1大足区教育系统先进团组织及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202021年度大足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20202021学年度大足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20202021学年度大足区教育系统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520202021学年度大足区教育系统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620202021学年度大足区教育系统“五四”表彰登记汇总表



共青团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47











附件1

2020-2021学年度区教育系统先进团组织

及个人名额分配表

学校

优秀团员(学生)

优秀团干(学生)

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团员(教师)

优秀团干(教师)

大足中学

20

10

10



职教中心

6

3

3



城南中学

8

4

4



双桥中学

6

3

3



大足一中

10

5

5



大足二中

10

5

5



大足三中、灯中联合体

1

1

1



龙岗中学

1

1

1



城西中学

2

1

1



龙西中学

1

1

1



双塔中学

1

1

1



龙水实验中学

1

1

1



邮亭中学

1

1

1



双路中学

2

1

1



万古中学

1

1

1



珠溪中学

1

1

1



中敖中学

1

1

1



石马中学

1

1

1



雍溪实验学校

1

1

1



智凤中学

1

1

1



宝兴中学

1

1

1



拾万实验学校

1

1

1



铁山中学

1

1

1



回龙中学

1

1

1



龙石中学

1

1

1



复隆实验学校

1

1

1



城南东序学校

2

1

1



龙水湖育才中学

1

1

1



迪涛学校

1

1

1



春晖学校

1

1

1



育新学校

1

1

1



龙岗棠香学区




3

6

经开学区




2

2

三驱学区




2

2

万古学区




1

1

龙水学区




2

3

石马学区




1

2

中敖学区




1

1

合计

88

55

55

12

17



附件2

2020-2021学年度“大足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

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入团时间


学历


联系电话


成为注册

志愿者时间


工作单位

及职务


所属类别


机关事业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2018


2019


2020


推荐人为团支部书记的本年度测评满意度


先进事迹


















近三年获得

表彰奖励情况




所在单位

团组织意见



(盖章)

所在单位

党组织意见





(盖章)

学区办意见


(盖章)

区教育团工委意见



(盖章)

说明:所属类别指学生或教师

附件3

2020-2021学年度“大足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

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及职务


本人联系电话


从事团的

工作时间


成为注册

志愿者时间


所属类别


机关事业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2018


2019


2020


推荐人为团支部书记的本年度测评满意度


从事团的

工作经历


先进事迹



近三年获得

表彰奖励情况




所在单位

团组织意见



(盖章)

所在单位

党组织意见





(盖章)

学区办意见


(盖章)

区教育团工委意见



(盖章)

说明:所属类别指学生或教师

附件4

2020-2021学年度“大足区教育系统五四红旗团委

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团委全称


团委书记姓名


联系电话


情况

基本

现有团员总数


注册志愿服务队时间



团干部情况

团委委员

人数


团委所属的

专职团干部数


团委所属的

兼职团干部数


上次换届

时间


团委书记能否

列席同级党委会议


年度团费收缴情况

应收团费


实收团费


所属团组织情况

团支部(总支)

数量


近两届能按期

换届的数量


已开展支部上网行动团支部数量


已开展团支部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团支部数量


主要工作成绩








近三年获得

表彰奖励情况




所在单位

团组织意见



(盖章)

所在单位

党组织意见





(盖章)

学区办意见


(盖章)

区教育团工委意见



(盖章)


附件5

2020-2021学年度“大足区教育系统五四红旗支部”

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支部全称


支部书记姓名


联系电话


情况

基本

现有团员总数


注册志愿服务队时间



是否开展支部上网行动


是否开展支部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


主要工作成绩



近三年获得

表彰奖励情况




所在单位

团组织意见



(盖章)

所在单位

党组织意见





(盖章)

学区办意见


(盖章)

区教育团工委意见



(盖章)


附件6

2020-2021学年度大足区教育系统 “五四”表彰

登记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团支部名称

表彰类别

年龄

学校、班级

备注(教师需注明)










































填报人:联系方式: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214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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