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7932X/2021-00934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教委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4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4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7932X/2021-00934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教委 |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4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4 |
| [ 有效性 ] |
转发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校体育评估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校体育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办(督导办),各中小学,职教中心: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校体育评估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函〔2021〕7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贯彻执行。
一、各学校按通知要求作好自评, 于2021年11月10日前,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附件2),撰写自评报告。在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www.csh.moe.edu.cn)的“数据上报平台”填报《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附件4),并将附件2、附件4及自评报告分别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上传至平台。
二、请龙岗一小、双路小学、龙水二小、石马小学、三驱小学、双塔中学、双路中学、城南东序学校初中、职教中心、双桥中学按通知要求做好网络问卷调查。同时上报本校体育工作典型案例,案例要求生动、具体,用数据和事实说话,主题范围包括体育评估、体质监测、每天活动一小时、体育教学、特色体育项目等,以上学校务必于2021年11月23日前将案例材料和案例汇总表(附件6)电子件报送至区教委德育体卫艺科。
联系人:唐德建,联系电话:64382146,
电子邮箱:380276524@qq.com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