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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32X/2021-008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教委 [ 发布日期 ] 2016-08-29
[ 成文日期 ] 2016-08-29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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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教委
[ 发布日期 ] 2016-08-29
[ 成文日期 ] 2016-08-29
[ 有效性 ]

关于颁发首批乡村学校 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关于颁发首批乡村学校

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首批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37号)要求,拟于2016910日教师节前和年底分两次颁发首批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以下简称“荣誉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首批荣誉证书颁发人选。由于荣誉证书颁发工作涉及人员多,任务重,全国首批荣誉证书颁发数量约106万册,我市首批荣誉证书颁发数量25000册,2016年教师节前寄送3500册、年底寄送21500册。请各区县根据荣誉证书分配表(附件1),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兼顾在岗和离退休教师,考虑乡村教师突出事迹、艰苦程度、任教年限长短、年龄等因素,确定首批颁发人选,制定具体颁发方案。对暂时没有取得荣誉证书的乡村教师,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明工作。

二、认真做好荣誉证书打印工作。荣誉证书需打印每位乡村教师的姓名和证书编号,为确保荣誉证书打印标准、统一、美观,各区县应按照荣誉证书打印要求(附件3)进行打印,在打印测试页上调试提供的打印模板(附件4),调试成功后进行正式打印,确保证书打印质量,不得出现打印错误。

三、做好首批荣誉证书统计登记工作。为进行证书管理,做好教师信息入库工作,请各区县在打印荣誉证书时做好统计登记工作,将教师姓名、证书编号、序列号与教师个人信息一一对应起来,并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 EXCEL模板中“从业状态”后增加“序列号”一列,记录每位教师证书序列号。请于2016915日前将获得荣誉证书的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送到市教委人事处电子邮箱。

四、建立保障荣誉证书顺利颁发的工作机制

荣誉证书颁发工作涉及人员众多,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要建立保障荣誉证书颁发的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经费,成立相关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的工作组,确保荣誉证书平稳顺利发放。

联系人:胡天勇,电话:60393037

电子邮箱:cqjwrsc@163.com


附件:1.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数量表

2.首批颁发人员信息汇总表

3.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打印要求

4.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打印模版

                        市教委人事处

                                                 201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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