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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68867293H/2026-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经济信息委 [ 发布日期 ] 2026-03-05
[ 成文日期 ] 2026-03-05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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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经济信息委
[ 发布日期 ] 2026-03-05
[ 成文日期 ] 2026-03-05
[ 有效性 ]

渝经信发2026009关于开展2026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发〔2026〕9 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 庆 市 财 政 局

关于开展 2026 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

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安排,有效促进“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416”科技创新布局深度融合,纵深推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持续做强做优工业主引擎。根据《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经信规范〔2023〕2 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点专项资金管理操作规

范》(渝经信财审〔2025〕12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 2026 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锚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目标,紧扣“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我委起草了《2026 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申报指南》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当年预算安排等情况突出支持重点;重点支持三大主导产业集群、三大支柱产业集群、特色优势及新星产业集群、未来产业集群以及产业创新、技术改造、企业培育等领域项目;相关政策文件在《申报指南》中未列明的支持方向,在一定时期内统筹支持或迭代更新。

     二、奖补标准

     2026 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采取“公开申报、免申即享、揭榜挂帅”方式安排项目。各支持方向奖补标准详见《申报指南》。结合当前企业投资能力实际,奖补金额原则上在10 万元以下的项目不予支持;支持项目根据 2026 年预算进行总控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重庆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高竹新区产业项目可自主选择申报川渝两省市产业扶持政策、奖补资金。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3.申报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严重失信名单。

     4.申报项目须在申报截止日前 30 个月内开始实施(特定项目实施期见《申报南》)。

     5.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不含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查实以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经济信息委专项资金项目;存在超期未验收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市经济信息委专项资金项目(系统将自动屏蔽)。

    (二)分类项目申报条件

     各类项目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对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的申报项目,投资额条件放宽至 50%。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公开申报类项目

     1.起止时间。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6 日至 3 月 20日,特定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详见《申报指南》。

     2. 申报流程。申报单位通过企业码上服务(网址 :https://qycs.jjxxw.cq.gov.cn/door)首页点击“专项资金申报”进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联系电话:023—68728896、023—68720003。

    (1)注册登录。申报单位在渝快办注册后登录企业码上服务进入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在首页下载查看。

    (2)在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指引,逐一填报相应数据及上传资料,“一键生成”申报书,无需另行提交电子及纸质申报书。不再要求申报单位提供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仅需提供票据清单,相关票据清单内容可直接从税务开票系统导出并按格式完成汇总、上传。

    (二)免申即享类项目

    1.起止时间。市经济信息委将拟奖补单位信息导入系统起止时间原则上为 2026 年 2 月 6 日至 3 月 20 日,其余项目拟奖补单位信息导入系统时间原则上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详见《申报指南》。

    2.兑现流程。项目无需申报,项目单位按照《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免申即享工作方案》(渝经信财审〔2023〕18 号 ) 文 件 规 定 , 登 录 企 业 码 上 服 务 ( 网 址:https://qycs.jjxxw.cq.gov.cn/door)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开展线上信息确认相关工作即可。联系电话:023—68728896、023—68720003。

    (三)揭榜挂帅类项目

    揭榜挂帅项目按照有关文件通知要求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贯

    各区县经信、财政部门要主动深入企业宣传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项支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积极争取资金,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压实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审计报告应有审计机构的签章并在中注协备案赋码。若出现以虚假申报资料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一经查实按规定进行禁报等相应处理。

    (三)严肃工作纪律

    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核实和查重等申报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各区县经信、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严禁挤占、挪用财政资金。


    附件:2026 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6 年 2 月 3 日


附件:2026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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