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醉”新曝光,看看谁又心存侥幸!
闲暇时分
亲朋好友相聚一堂
把酒言欢
但一定要记得
“拿起酒杯 放下车钥匙”
大足交警现曝光一批
近期查获的酒醉驾案例!
案例一:酒后去办事 再次醉驾获重罚
4月2日13时20分许,邓某在家饮酒后,因家人要加班,决定提前自己一人前去扫青,由于电动车电量无法到达目的地,于是邓某驾驶小车出发。行驶至大足区万古镇万兴路1公里处时,被在此处设卡检查的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139mg/100ml,邓某涉嫌危险驾驶,后血样提取并送检,检测结果为144.7mg/100ml。经查询,邓某于2022年4月18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嵩明大队秩序二中队查获,同年12月23日,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邓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天,现已取保候审,并处五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找不到代驾?侥幸醉驾被查获
4月6日18时许,陈某在大足区雍溪镇一家烧烤店用餐饮酒,酒后因找不到代驾,便抱着侥幸心理,独自驾驶小车回家。当晚21时10分许,陈某驾车行驶至雍溪镇团结路100米处,被设卡检查的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111mg/100m1,陈某涉嫌危险驾驶。后经血样提取并送检,检验结果为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2. 6mg/100ml。经查,陈某于2023年6月1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重庆市高新区交巡警查获,并于6月19日被处罚款 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天,并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醉驾停在交警队门口酣睡
这回真“罪了”
4月9日5时20分许,刘某吃完夜宵后,驾车回家途中经过一环北路西段时,因酒精上头,迷迷糊糊睡着了,车辆停靠在交警队前岔路口中间,接到报警后,骁骑队员首先来到现场,透过车窗发现刘某坐在驾驶位睡觉,伴随着一股酒气。
经过一番努力,刘某这才打开车门,面对民警的询问,他也是迷迷糊糊、答非所问,试图狡辩。经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155mg/100ml。后民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212.8mg/100ml,刘某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刘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目前已移交检察院进一步处理。
酒驾的危害
1、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2、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线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酒驾的成本
交巡警提醒:
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