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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2781Q/2025-01577 [ 发文字号 ] 大足公安函〔2025〕208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5-11-17
[ 成文日期 ] 2025-11-1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2781Q/2025-01577
[ 发文字号 ] 大足公安函〔2025〕208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5-11-17
[ 成文日期 ] 2025-11-17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关于区人大三届五次会议第166号建议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答复函

 

邓德革代表:

大足区公安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您提出的《关于大足区龙棠大道圣玺府至吾悦广场增加红绿灯的建议》(第166号)承诺事项的落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前期向您承诺的将龙棠大道国兴三期外T型路口改造成标准十字路口,同步建设交通信号灯和行人过街设施等事项。目前,该道路正在由海棠新城管委会推动建设,预计将于2026年春节前完成,届时我局将第一时间完成该路口交通设施建设,切实提升道路通行秩序。

此答复函已经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朝梅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2025年11月13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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