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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2781Q/2025-01576 [ 发文字号 ] 大足公安函〔2025〕207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5-11-17
[ 成文日期 ] 2025-11-1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2781Q/2025-01576
[ 发文字号 ] 大足公安函〔2025〕207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5-11-17
[ 成文日期 ] 2025-11-17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关于区人大三届五次会议第083号建议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答复函

 

王乾文代表:

大足区公安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您提出的《关于在龙棠大道绿地海棠湾小区外增加过街红绿灯及左转掉头匝口的建议》(第083号)承诺事项的落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前期向您承诺的在龙棠大道绿地海棠湾小区外增加过街红绿灯及左转掉头匝口等事项,我局已安排交巡警支队协同海棠新城管委会,将龙棠大道绿地海棠湾路口纳入三张清单隐患治理计划,划拨专项经费,在该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配套建设相关交通标志标线和电子抓拍设备。目前,该路口改造完成,车辆能够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进行左转、掉头,道路交通秩序总体平稳,通行效率得到了较大提升。

此答复函已经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朝梅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20251113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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