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2781Q/2025-0105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公安函〔2025〕125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公安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3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2781Q/2025-0105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公安函〔2025〕125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公安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3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3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关于区人大三届五次会议第20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宋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低速电动车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第20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信息登记。我局按照《加强低速电动车全链条管理工作方案》(渝公发〔2024〕64号)文件要求,已安排交巡警支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赋码登记工作。全区共设置了10个赋码登记工作点,按照“一车一码”原则,对符合要求的老年代步车通过采集驾驶人及车辆特征、识别代码录入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并对车辆粘贴二维信息码,进行赋码登记2600余台。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我局按照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要求,在“平安大足”微信公众号,发布低速电动车过渡期至2027年3月31日的相关通告,要求在过渡期内,驾驶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要赋码、有驾证、不载人、不营运”安全文明驾驶,过渡期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同时结合辖区“老年代步车”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梳理形成警示教育片2部,宣传展板4套,在驾驶人中广泛宣传,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三是强化违法整治。我局已协同大足、双桥城区整治,办围绕大足、双桥城区网格化开展滚动巡查,不间断查处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安排交巡警各大队联合镇街执法力量,在赶集日深入开展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切实规范行车秩序。2025年以来,全区累计查处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62起,同步对老年代步车驾驶员开展一次“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60人次,签订承诺书80余份。
此答复函已经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朝梅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2025年6月20日
(主动公开)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