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0-0046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7-31 |
[ 成文日期 ] | 2020-07-3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0-0046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7-31 |
[ 成文日期 ] | 2020-07-31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编制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的相应管理办法,报区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内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申报。
4.根据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及其他资源的规划,依法进行开发和管理。
5.负责组织实施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6.规划和管理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7.负责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企业的服务、管理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8.负责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招商引资工作。
9.依法查处或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内的违法行为,负责打击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内违法违规活动,维护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内公开、公平的旅游市场秩序。
10.根据区政府的授权,负责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内相关工作的牵头管理和全面协调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龙水湖度假区管委会编制人数30人,2020年实际在编人员12人。设立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招商服务科、规划建设科、国土房管科5个科室。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0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4.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31.88万元,主要是项目收入增加1360.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0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63.32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1万元,住房保障10.1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31.8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1360.2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4.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4.57万元,比2019年增加1331.8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34万元,比2019年减少28.3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60.23万元,比2019年增加1360.2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等,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性补贴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重庆市大足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5.63万元,与2019年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比2019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60.2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64386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