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20618T/2020-0000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8 |
[ 成文日期 ] | 2015-04-02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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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8 |
[ 成文日期 ] | 2015-04-02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纪委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纪委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内设科室1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共有行政编制36人,实有34人;机关工勤编制6人,实有6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8人;退休人员20人。
二.单位工作职能简介
(一)主管全区(含经开区,下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各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市、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保证政令畅通。
(二)负责调查处理全区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镇街、区属国有企业中的党组织(含党组织在本区的市管部门)及其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违纪情况进行初步核实;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给予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案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涉及党员、监察对象大要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做好党的纪检工作、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条规的宣传工作,加强党内执纪监督和行政执法监察,提高党政组织和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理论及实践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政纪规章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贯彻意见,参与制定地区性的党纪政纪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五)参与考察审核各镇街、区级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领导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党政群机关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履行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
(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实施办法以及区委、区政府的贯彻意见,加强对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党风廉政报告、谈话、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八)负责对关于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政策调研,组织实施治本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区政府重大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监察。
(九)负责区纪委、区监察局向区委、区政府(含经开区)工作部门派出(驻)的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1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16 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26.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34万元、公用经费65.19万元);项目支出390.00万元 (电脑软件正版化工作10万元、办案补助经费53万元、村务公开工作50万元、源头治理15万元、政企共廉同兴大足系列活动10万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20万元、棠城清风编印费10万元、廉政宣传工作15万元、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20万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督促检查10万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监督检查工作5万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专项工作20万元、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10万元、小马帮你忙政风行风热线工作5万元、阳光大足网站运行维护费22万元、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15万元、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15万元、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10万元、开展重大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15万元、对玉滩水库移民后续工作的监督检查15万元、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监督检查15万元、市行政效能中心交办的投诉专项工作10万元、开展民主评议百名科所长活动10万元、大足石刻廉政文化研究1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拟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3.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9.03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20万元。
重庆市大足区纪委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
816.16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62.93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0.90 | ||
教育支出 |
21.01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4.11 | ||
住房保障支出 |
27.20 |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四、其他收入 |
|||
816.16 |
本年支出合计 |
816.16 | |
收入总计 |
81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