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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500923541/2020-002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 成文日期 ] 2019-10-1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500923541/2020-002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 成文日期 ] 2019-10-18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大足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协会机关是群众团体机关,为正处级。

第三条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协会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科协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科技工作者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切实担负起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加强学会党建工作,密切关注科技工作者思想动态的新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引导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科技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三)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区委和市科协的要求,贯彻执行大足区科协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定,领导区级学会工作,指导基层科协业务工作。

(四)团结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做好科技工作者的服务工作。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发现培养杰出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宣传、举荐优秀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意见建议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五)团结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创新发展主力军作用,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把科技工作者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六)开展学术交流。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开展民间科技交流活动,促进科技合作,发展同国内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为优秀人才来足创新创业搭建平台。

(七)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

(八)强化学会管理。突出科技工作者主体地位,提高学会服务能力,激发学会创新能力,增强学会凝聚力和学术权威性、公信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科技社团。

(九)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发挥科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组织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咨询,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民主协商,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

(十)拓展科协组织覆盖面。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推动科协组织向园区、企业,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延伸,推动科协组织向高校、科研院所延伸,推动科协组织向农村延伸,促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转型升级。建设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打造科技工作者的精神纽带和情感家园,接长手臂,形成链条,扩大影响。

(十一)研究指导科协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相关理论政策研究,开展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承担科协机关日常运作工作。负责党建、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区人大、区政协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2.业务科。负责加强对全区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团结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指导全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协会机关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下属事业单位一个(科技馆),事业编制6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无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22.16万元,支出总计322.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2万元、增加0.82%,主要原因是新增加科技馆开办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22.1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6.624万元,增加0.82%,主要原因是新增加科技馆开办费,主要原因是新增加科技馆开办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16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22.1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6.624万元,增加0.82%,主要原因是新增加科技馆开办费,主要原因是新增加科技馆开办费。其中:基本支出147.16万元,占45.68%;项目支出175.00万元,占54.3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2.1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6.624万元,增加0.82%,主要原因是新增加科技馆开办费,主要原因是新增加科技馆开办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2.1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6.624万元,增加0.82%,主要原因是新增加科技馆开办费,主要原因是新增加科技馆开办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57万元,占33.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7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2)教育支出0.42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3)科学技术支出175万元,占54.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0万元,增长0.47%,主要原因是科技馆经费。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07万元,占0.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4万元,增长0.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2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4万元,增长0.0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7.08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调整缴费比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5万元,增加0.36%,主要原因是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34.97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4万元,下降56.5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车的使用。

公务接待费3.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科协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科技创新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52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42批次529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4.9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今年召开了科协创新会议,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科普宣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科普宣传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0万元。对市级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区建设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全部达到目标满意.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市级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区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普及科学知识,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精准脱贫,提升全区公民科学素质,实现科教兴区,二是为发展和繁荣我区引进外来人才,建设人才平台,助力创新驱动,实现人才强区。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我单位将进一步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和项目奖惩问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项目资金能够实现项目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促进项目各项管理工作迈向新的高度.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附件1-1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科普宣传

联系人及电话

杨洲燕17783612750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协会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30万元

总量

30万元

100%

其中:财政资金

30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30万元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30万元

30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公共文化服务满意率

≥85%

30万元

100%

说明

无。

附件1-2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市级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区建设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丁洋 18983898590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科学技术协会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30万元

总量

30万元

100%

其中:财政资金

30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30万元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30万元

30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公共文化服务满意率

≥85%

30万元

100%

说明

无。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将进一步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和项目奖惩问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项目资金能够实现项目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促进项目各项管理工作迈向新的高度。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科普宣传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0万元。对市级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区建设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全部达到目标满意度。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乡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3762610.

20191018171117705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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