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6-00114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6-06-02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02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6-00114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6-02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02 |
| [ 有效性 ] |
大足财农〔2026〕19号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大足财农〔2026〕19号
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6〕30号)、《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函》(渝林函〔2026〕132号)以及《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6〕33号)等有关要求和资金安排,经研究,现将我区本次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162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请你们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高质量完成。要加快预算执行,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此项资金列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2林业和草原”,按实际支出列相应经济科目。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6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6年5月27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