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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500923541/2025-0009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5-08-12
[ 成文日期 ] 2025-08-12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500923541/2025-0009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5-08-12
[ 成文日期 ] 2025-08-12
[ 有效性 ]

大足财农〔2025〕40号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大足财农〔202540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

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林业局:

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5年市级林业重点专项区县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函》(渝林函〔2025229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558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和资金安排,经研究,现将我区本次2025年市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40万元(项目名称:50011126T000005177554―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项目)下达给你们,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等支出。

请你们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加快预算执行,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预算执行遇到的相关问题,对于未及时执行的项目,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金管理规定,抓紧调整优化项目方案。市财政将会同相关部门,在资金安排上将执行进度和使用绩效作为重要依据和因素。

此项资金列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1节能环保支出”,按实际支出内容列相应经济科目。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5811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5811日印发 


文件下载:

大足财农〔2025〕40号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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