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2025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现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交易目录》)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一、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凡列入《交易目录》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进入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请区级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推进《交易目录》清单内项目纳入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做到应进必进,并依法依规对其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监督。
三、请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对照《交易目录》内容,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