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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027 [ 发文字号 ] 大足发改投〔2022〕1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2-01-10
[ 成文日期 ] 2022-01-10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027
[ 发文字号 ] 大足发改投〔2022〕1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2-01-10
[ 成文日期 ] 2022-01-10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大足区龙石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所报的《关于审批大足区龙石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请示》(大足城投文〔2021〕136号)和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编制的《可研报告》等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根据中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审核并出具的《评估报告》,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足区龙石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

二、项目代码:2110-500111-04-05-248444

三、项目法人: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地址:大足区龙石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占地约12.2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清理、挖填方、修筑田垄,新建配套污水管网、浅型井、灌木、水生植物、地被草花种植等。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55.53万元。其中:建安费125.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08万元;预备费11.52万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八、建设工期:3个月。

九、招标核准: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以及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项目基本信息、发包信息等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依法公开。

十、节能审查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2010年第6号令等文件要求,严格抓好节能控制。

十一、其他事项

根据《大足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大足府发2021〕22号)等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概算。请你单位据此批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从严控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精心组织施工,做到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确保工程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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