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42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3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42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3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3 |
[ 有效性 ] |
【诚信建设万里行●重庆大足】区水利局扎实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2022年9月,区水利局按照《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关于全面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领域信用监管的意见)》(渝水[2022]45号)的要求,对全区生产建设项目市场主体实行信用评价、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根据《重庆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办法》,将市场主体分为A级(水土保持诚信单位)、B级(水土保持良好单位)、C级(水土保持警示单位)、D级(水土保持不良单位)等共4类,其中,对A、B类主体,实施降低检查频次、减少检查事项的监管措施;对C、D类主体,实施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增加检查事项的监管措施。并对信用评价为A的生产建设项目市场主体——重庆市大足区泰禾土地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依法依规采取了降低检查频次、减少检查事项的监管措施(对其建设的大足区水峰、五星、和平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检查频次由1月1检降低为6月1检,检查事项由15项降低为5项),进一步改善了营商环境,促进了市场主体履行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加快提升了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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