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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8024F/2020-00133 [ 发文字号 ] 大足信用联办〔2020〕2号
[ 主题分类 ] 信用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 成文日期 ] 2020-07-06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8024F/2020-00133
[ 发文字号 ] 大足信用联办〔2020〕2号
[ 主题分类 ] 信用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 成文日期 ] 2020-07-06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大足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已报市发展改革委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细化目标,抓好贯彻落实。

大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0年76

大足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2020年是信用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开局之年,是我市推动信用应用落地的关键年,按照重庆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渝信用办发[2020]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为明确2020年信用建设工作重点任务,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1. 制度建设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督查考核。把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纳入区政府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指数监测范围;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三)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持续开展诚信事迹评选等活动,新增一系列有创意、接地气的信用宣传活动,让公众知信用、懂信用、用信用。

  2. 信用监管

    (一)根据《重庆市推行信用承诺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我区信用承诺的管理和服务机制。

    (二)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评价结果,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对高风险市场主体进行排查和预警,构建我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认真执行《重庆市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管理办法》、《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事项清单》和《重庆市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扩大联合奖惩的应用领域和覆盖范围,发挥信用监管激励和约束作用。

    (四)推动信用联合惩戒系统在行政事项中全覆盖。将信用主体红黑名单查询贯彻于我区所有行政管理事项中,扩大信用主体红黑名单查询领域和应用部门,规范联合惩戒查询行为,实现联合惩戒事项应查必查,奖惩到位。

    (五)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进行失信惩戒,并将相关失信行为记入其个人信用记录,及时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三、信用应用

    (一)强化信用+公共服务。在行业准入、资质资格认定等公共服务领域,创新信用审批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化服务。

    (二)强化信用+民生服务。探索推动信用与教育培训、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劳动用工、旅游、交通出行、酒店入住、图书借阅等民生领域的协同,创新服务模式和产品,提升民生服务供给质量。

    (三)强化信用+平台经济。完善新业态信用体系。在网约车、共享单车等领域,推动建立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规范平台经济参与者行为。

    (四)强化信易贷金融服务。持续推进“银税互动”、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渝快融”、“信易融”等信用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

    (五)开展信用报告应用。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率先启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基础上,在政府采购、招商引资、公用事业等领域中,使用信用报告。

    (六)根据《重庆市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明确信用修复范围、实施主体、修复措施及程序等,完善失信行为纠错机制;率先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税务等领域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有序推进行政处罚事项信用修复试点工作;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信用修复等方式退出黑名单。

    四、基础能力建设

    (一)根据《重庆市信用信息目录(2020年版)》,制定我区信用信息目录。

    (二)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归集和公示。按照事项目录和数据标准,通过市信用平台统一填报,实现“双公示”数据的“全覆盖、无遗漏”。

    (三)大力推动市场主体在“信用中国(重庆大足)”网站进行信用承诺,自愿注册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主动公开信用承诺并及时公示。

    五、政务诚信建设

    (一)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加大清欠力度,完成清欠任务。

    (三)做好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招商引资合同履约信用约束机制;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府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能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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