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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588916377K/2023-000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经开区建设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4-29 |
[ 成文日期 ] | 2022-04-2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588916377K/2023-000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经开区建设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4-29 |
[ 成文日期 ] | 2022-04-26 |
[ 有效性 ] |
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唐红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龙景湖公园广场的建议》(第13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将龙景湖公园广场旁边的已征未用地作为广场扩建打造,经向我局规划管理科以及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双桥经开区分局核实,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不属于公园绿地,也不属于广场用地。因此,该地块目前不能用作公园绿地或广场用地进行广场扩建。
此答复函已经李跃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2022年4月26日
联 系 人:王 玲
联系电话:023-43306155
邮政编码:4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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