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秸秆杂草固定地块收运服务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我单位组织开展《2026年秸秆杂草固定地块收运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关于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通知》(大足双反办〔2025〕11号)等相关要求,现就本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秸秆杂草固定地块收运服务项目
招标单位:重庆市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招标公告主要内容:秸秆杂草计划采取固定地块收运的方式开展,固定地块涉及火炬水库周边闲置地等4个相对集中的地块,面积约1200亩。
服务方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前述地块的秸秆杂草巡查、收集、运输等事宜,巡查收运人员不低于4人。服务期为2026年4月至5月,8月至12月,共计7个月。
项目制定依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对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预警预控,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实施协同控制。
二、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内容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标准,本次重点审查以下内容是否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情形:
1、是否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为由,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2、是否通过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入围方式,变相限制供应商进入市场;
3、是否要求供应商设立分支机构、满足特定规模或成立年限等不合理门槛;
4、是否强制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品牌或接受其他附加条件作为参与投标的前提;
5、是否存在不依法及时、完整公开采购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竞争的情况;
6、是否设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或收费事项;
7、其他可能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三、意见反馈方式及期限
(一)反馈途径(可结合实际选择)
现场提交:地址:[重庆市双桥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11F西-1117室],联系电话:[18324115432、13983945021],提交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反馈期限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于2026年3月25日前按上述途径反馈。
四、投诉举报渠道
公平竞争投诉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座机023—43722457)
五、其他事项
反馈意见需明确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及理由,可附相关事实依据或政策支撑材料。
为便于沟通交流,请在反馈意见中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如适用)、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我单位将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和研究论证,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并在后续审查结论中说明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有关本项目公平竞争审查的疑问,可致电18324115432、13983945021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五、附件
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7日
2026年秸秆杂草固定地块收运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 一、项目概况
为切实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地见效,根据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安排,现对辖区内火炬水库周边闲置地等4个相对集中的地块收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2026年秸秆杂草固定地块收运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重庆市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服务地点: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服务内容:负责火炬水库周边闲置地等4个相对集中地块内的秸秆、杂草收运至附近公路边,同时对该区域内的露天焚烧巡查劝止。巡查收运人员不低于4人。管控面积约1200亩。
服务期限:2026年4月至5月,8月至12月,共计7个月。
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要确保管控地块内无露天焚烧,我方在日常巡查或高空摄像头瞭望中(或镇街反映核实后),每发现1处露天焚烧点位扣100元。每个地块1个月露天焚烧超过3次,或者默许堆放一大堆秸秆杂草露天焚烧1次,我方可要求劳务公司更换人员。
采购限价:人民币76000.00元整(¥76000.00),含税、含人工、运输、保险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报价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付款方式: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月支付。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须包含劳务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注:本次采购无强制性资质证书要求(如高空作业证、特种设备操作证等),但服务商应确保作业安全,自行承担服务过程中的人员及财产安全责任。
-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覃老师、郑老师
电 话:18324115432、13983945021
地 址:双桥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11F-1117
-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查看本项目相关文件,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六、响应文件组成建议(格式自拟,但应包含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工作联系人信息等)
2.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置、安全保障措施、进度计划等)
3.明细报价单(须列明各项费用构成,格式自定)
4.承诺函(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保证服务质量、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等)
5.其他有助于评审的补充材料
注:文件须统一采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页码清晰。
七、评选方法
1.本次采购采取“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服务需求且响应文件完整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的有效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2.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由采购小组结合服务质量方案、过往履约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
3.中选后由采购人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签订合同,合同一式四份,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八、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响应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公告及本采购文件全部条款;
2.采购单位保留对本项目进行解释、调整和终止的权利;
3.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税费、利润等的所有费用的总和。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要求
一、报价函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 (项目名称)的询比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比。
1、愿意按照询比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承诺:本次询比的有效期为90天。
3、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比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4、在整个询比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给予惩罚。
5、我方若中选,将按照询比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诚信声明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电话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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