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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建立巡察整改责任交接制度督促“新官理旧账”

日期:2024-12-04

“关于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在我上任时,前任书记正在外挂职,因此巡察整改工作的交接并未妥善完成,这导致了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近日,大足区某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接受该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时说。
  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发现,由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巡察整改期间经历了主要负责人的岗位调整,新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先前巡察反馈的问题缺乏充分了解,进而导致了“新官不理旧账”、整改工作停滞不前等情况时有发生。
  为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高巡察监督质效,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该区委巡察办探索建立了巡察整改责任交接制度。即,当某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出现调整时,新老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要点对点、面对面进行巡察整改工作交接,交接完成后填写《巡察整改工作交接单》,并在10天内报区委巡察办备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档”、责任“不脱节”。同时要求做到“三个一律”:一律书面交接、一律现场交接、一律签字归档。
  通过“三个一律”,确保离任者“交得清楚”,接任者“接得明白”,有效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中“一走了之”“新官不理旧账”等巡察整改责任“挂空挡”问题,帮助接好巡察整改“接力棒”。
  截至目前,全区已有8名区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完成了巡察整改责任交接手续,本轮巡察整改评估区管党组织问题、村(社区)问题措施完成率分别为96.27%、98.37%,较上一轮巡察整改评估分别提高了4.07、17.37个百分点。
  “未来我们将继续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巡察整改责任交接机制,确保‘新官理旧账、离任账不黄’,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大足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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