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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让困难群众实现“安居梦”
“申请公租房,需要申请人在中敖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且是在中敖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外地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
“申请廉租房,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要低于15平方米……”
连日来,在中敖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公租房中心的工作人员,到现场为群众宣讲申请公租房、廉租房的相关政策,指导群众填写资料,收集核对申请资料。
自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区住房和城乡建委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把工作做得更贴心,服务更到位,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推进主题教育扎根群众、走进群众。
中敖镇公租、廉租房,位于中敖镇加福社区5组,三桥社区6、7组,总投资3200万元,建筑面积10347.69平方米,配套住房178套。
因中敖镇没有专职办理公租房、廉租房事项的工作人员,为方便群众申请保障性住房,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提交申请资料,区公租房中心安排专人,于10月15日至11月15日,到中敖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为群众宣传政策,指导完善相关资料的申请。一个月期间,现场共收集了86户通过初步审核的资料。
接下来,区公租房中心将继续接受申请,把初审名单发送至各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房产等相关信息进行大数据对比,对审核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太好了,我们能申请廉租房了。”龙头社区居民莫秋生,因常年租房居住,了解到相关政策后,非常高兴。
“我们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挥功能和窗口作用,为群众做更贴心的各项服务,发挥好保障民生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职能,让无房的困难群众住上公租房、廉租房,让他们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区住房和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