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距涉及大足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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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大足区 |
公示日期 |
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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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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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大足区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确保全域生态空间合理。一是严划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原则,将大足区全域生态空间中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的、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尽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共56.49平方公里。二是积极开展勘界定标工作。扎实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核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通过设立界桩、竖立标牌等措施,切实做到精准、简单、易行。三是逐步清退红线内耕地。采用耕地恢复补足“山上换山下”的方式,实现红线内一般耕地逐年有序退出,2024年生态保护红线内一般耕地较2021年的1853亩减少至1621亩。 (二)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确保绿色生态功能。一是编制《大足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统筹谋划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二是印发《重庆市大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成功列入市级绿色矿山名录9个。其中2024年完成绿色矿山验收2个。三是分年度实施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自2018年以来,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121个、修复面积124.4公顷。四是督促在产矿山企业实施“边开采边治理”。充分利用“网上管、实地看”的监管手段,确保矿山修复工作有序开展、规范运作。截至2024年,总共计提矿山生态修复基金1996.13万元,做到应提尽提。 (三)规范建设用地污染防治,确保建设用地安全。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2020年至2024年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规划调整或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的29宗地块、面积135.88公顷,均已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二是编制规划用地环境影响说明。编制《重庆市大足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重庆市大足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说明》,确保我区建设用地环境安全。 (四)强化河道岸线治理保护,确保河道长治久清。一是加强河道综合治理。2018年以来,共实施淮远河高跳蹬至雍溪丁家桥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淮远河拾万倒石桥至新桥段河道治理工程、铁山窟窿河多宝场至王家坝河段综合治理工程等10条中小河流治理,治理河道总长度81.56千米。二是强化岸线保护。严格落实审批制度,2018年以来审批洪水影响评价报告110件。三是强化河道“四乱”治理。2018年以来查处并督促整改“四乱”问题13起。 (五)持续开展扩容增绿行动,国土绿化成效显著。一是全民义务植树亮点纷呈。每年开展春秋两季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基地127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5%以上。2022年,国家林草局正式授予我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二是国土绿化成效显著。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国土绿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恢复7大绿化工程,累计完成国土绿化39.7万亩。在全市林业系统经验交流发言8次,获市林业局通报表扬4次。三是森林质量不断提升。围绕增强森林生态综合功能和森林产出效益,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森林7.65万亩,实施森林彩化1.2万亩。四是国家储备林建设有序推进。完成林地收储17万亩,中敖、智凤示范点建设5000余亩,实施新造林2万亩。积极打造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和科技林业试验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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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大足区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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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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