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区级> 政务公开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大足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足府办发〔2020〕120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大足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对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苏一元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何永忠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 兵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段云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维泉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刘安芬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郭永红 区教委副主任
陶钦文 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主任
李安华 区司法局副局长
胡晓莉 区财政局副局长
蒋昌杰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兰华海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梁晓波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王玥红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刘 丽 区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杨徽建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副书记
胡建伟 区应急局副局长
胡贵川 区国资中心主任
王亚波 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主任
陈天举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安排部署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实施方案。
(四)推动各镇街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何永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提出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