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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10-19

大足府办发〔2020117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

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6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63号)要求,现将《大足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19

(此件主动公开)

大足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运行管理考核方案

为推动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创新发展、规范发展,努力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网上政府”。

二、考核对象

(一)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互联网上开办的政府网站或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开办的专栏。

(二)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包含微信、微博、今日头条、人民号、百家号、抖音短视频、快手短视频、微信视频、企鹅号、南方号、一点号、网易号、大鱼号、搜狐号、澎湃号等)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含小程序),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

(三)根据上级主管单位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的新要求,区政府信息网络中心动态调整的政府网站(专栏)和政务新媒体。

三、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做好综合协调、开办整合、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工作。区政府信息网络中心具体承担政府网站(专栏)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安全防护监测,内容安全审核检查,以及各项数据收集、汇总、发布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四、考核方式

(一)日常扫描。依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开展日常扫描。重点扫描栏目更新、内容错情。每日对检查对象的内容错情进行扫描;每周对检查对象的栏目更新进行扫描,扫描结果通过政务钉钉予以公布。日常扫描中单项指标累计扣分,乘以50%之后所得的最终扣分,记入季度检查对应指标,扣分不超过本项指标总分值的80%

(二)日常抽查。依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开展不定期抽查。抽查指标中的全部项目,抽查完成后及时通报不合格政府网站(专栏)或政务新媒体。全年日常抽查第二部分得分记入年度考核日常检查指标项分值。

(三)季度检查。依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开展季度检查,检查指标中的全部项目。每季度第2个月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于每季度第3个月予以通报。全年季度检查第二部分得分记入年度考核日常检查指标项分值。

(四)年度考核。依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年度考核指标》开展年度考核,考核指标中的全部项目。每年12月对检查对象进行考核,考核范围为当年的数据,检查结果于下一年度1季度予以通报。

五、考核组织

全区政府网站(专栏)、政务新媒体的日常检查、日常抽查、季度检查、年度考核,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加分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单位自行报送到区政府信息网络中心(人防楼509室),区政府信息网络中心负责初审上报内容,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审定上报内容,未报送或逾期报送视为无加分。

六、结果运用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政府网站(专栏)、政务新媒体日常扫描、日常抽查、季度检查、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区属部门及镇街领导班子考核,并实行倒扣分。具体扣分方式和权重按照每年的区级考核文件执行。

七、其他

本考核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便签〔201957号)同时废止。

附件:1.大足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2.大足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年度考核指标

      3.大足区政务新媒体开办审批备案申请表

附件1

大足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指标说明:

本指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单项否决指标;第二部分为扣分指标;第三部分为加分指标。扣分指标分值为100分,加分指标分值为20分。

在检查中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即判定为不合格,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如不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则对扣分指标和加分指标进行评分,最后得分为第二、三部分得分之和,最后得分低于70分,判定为不合格。

其中,采用扣分方式评分的,单项指标扣分之和不超过本项指标总分值。对于没有对外服务职能的单位,不检查其政府网站(专栏)涉及办事服务的指标,对扣分指标评分时以90分为满分,结果乘以100/90为第二部分得分。

一、单项否决

检查对象

指 标

评分细则

政府网站

(专栏)

信息安全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对安全攻击(如页面被挂马、内容被篡改等)没有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安全事故。

5.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发稿日期等)。

6.因政府网站(专栏)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政府网站

(专栏)

站点访问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累计占比超过(含)5%,即单项否决。

(注:专栏不检查该项指标。)

内容更新

1.监测时间点前14天内无信息更新。

2.存在空白栏目(含显示“正在建设中”、“正在改版中”等无具体内容的栏目)。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注:稿件发布页未注明发布时间的视为不更新,下同。)

互动回应

1.公开信箱承办单位拟定的答复意见出现错误,被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通报。

2.公开信箱、“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承办单位拟定的答复意见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办事服务

1.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缺失2类及以上的事项数量超过(含)2个。

2.事项总数不足2个的,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均缺失4类及以上超过(含)1个。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注: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下同。)

政务新媒体

信息安全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内容更新

1.监测时间点前14天内无信息更新。

2.移动客户端(APP)无法下载或使用,发生“僵尸”“睡眠”情况。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互动回应

1.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2.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二、扣分指标

政府网站(专栏)(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信息公开

(80分)

内容更新

1.概况信息类栏目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注:专栏不检查该项指标)。

2.机构职能类栏目信息(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

3.领导信息类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

4.监测时间点前14天内,动态要闻类栏目未更新。

5.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类栏目未更新。

6.其他应更新的栏目,但未及时更新。

7.信息发布中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内容未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上述情况每发现一个(处),扣10分。

50

政策解读

1.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未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的,出现一个扣10分;虽然进行解读,但关联性不高的,扣5分。

2.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未在本单位政府网站(专栏)同步发布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的,出现一个扣10分;虽然进行解读,但关联性不高的,扣5分。

(注: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需全部解读)

10

错情整改

错情扫描结果公开之时起:

1.一般性表述错误未在1天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出现一处扣5分;

2.页面打不开或错误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未在1天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出现一处扣2分;

3.他错误未在1天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出现一处扣2分。

20

办事服务

(10分)

办事指南

随机抽查3个办事服务事项:

1.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缺失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2.办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的(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1分;

3.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的(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2分;

4.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1分;

5.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6.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但未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办事指南,扣1分。

(注:不足3个的则检查全部事项。)

10

办事服务

(10分)

办事指南

互动回应

(10分)

公开信箱

1.咨询类信件未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

2.其他类信件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

3.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每发现一次扣4分。

8

网站找错

1.“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未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2.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

政务新媒体(100分)

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基本信息

1.主办单位发生变化,但未在1个月内变更账号信息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2.主办单位信息存在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10

内容更新

1.监测时间点前1周,更新少于3次的,每少一次扣20分(不含微信公众号服务号)。

2.微信公众号服务号监测时间点前2周,更新少于2次的,每少一次扣20分。

3.信息发布中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内容未进行去标识化处理,每发现一处扣10分。

60

错情整改

错情扫描结果公开之时起:

1.一般性表述错误未在1天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出现一处扣5分;

2.页面打不开或错误的链接未在1天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出现一处扣3分;

3.其他错误未在1天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出现一处扣2分。

20

功能设计

1.微信公众号、政务APP未设置底部自定义菜单的,扣10分。

2.自定义菜单无法访问或连接错误,每出现一个扣5分。

3.自定义菜单未与本单位政府网站(专栏)、渝快办小程序关联、区长信箱关联,每出现一个扣3分。

10

三、加分指标

政府网站(专栏)(20分)

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政策解读

1.本单位印发或起草的政策文件通过图表图解、音视频或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解读的,1个得5分。

2.重大政策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或政策进社区等方式解读,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步报道的,1次得5分。

10

互动交流

1.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和征集意见的,1次得5分。

2.征集意见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均公开反馈结果的,得2分。

10

政务新媒体(20分)

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政策解读

1.本单位印发或起草的政策文件通过图表图解、音视频或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解读的,1个得5分。

2.重大政策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或政策进社区等方式解读,并通过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同步报道的,1次得5分。

10

互动交流

1.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并通过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公开和征集意见的,1次得5分。

2.征集意见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均公开反馈结果的,得2分。

10

注:加分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在相关工作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区政府信息网络中心。

附件2

大足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年度考核指标

指标说明:

本指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单项否决指标;第二部分为扣分指标;第三部分为加分指标。扣分指标分值为100分,加分指标分值为20分。

在考核中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判定为不合格,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如不存在单项否决指标所描述的问题,则对扣分指标进行评分,如结果低于70分,判定为不合格;高于70分,则进入加分指标评分环节,最后得分为第二、三部分得分之和。其中,采用扣分方式评分的,单项指标扣分之和不超过本项指标总分值。

类型

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单项否决

——

1.在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开展的抽查中,因对本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办的专栏管理不到位,导致区政府门户网站被判定为不合格。

2.在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开展的抽查中,本单位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被判定为不合格。

3.在区政府办公室开展的季度抽查中,本单位政府网站(专栏)和政务新媒体2次被判定为不合格。

4.开办政府网站(专栏)或政务新媒体后未在主管部门备案。

5.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扣分指标

(100分)

日常检查

全年日常抽查、季度检查第二部分得分的平均分(季度检查为不合格的计0分),乘以60/100之后的实际分值。

60

通报整改

1.错情扫描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出现1处,扣2分。

2.政府网站(专栏)或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周扫描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出现1次,扣5分。

3.季度通报公开之日起1周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出现一次扣20分。

20

集约整合

1.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集约整合政府网站(专栏)或政务新媒体。

2.未经审批擅自关停、建设政府网站(专栏)或政务新媒体。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扣15分。

15

年度报表

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未在本单位政府网站(专栏)发布的,扣5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晚于3月31日发布的,扣3分。

2.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未在本单位政府网站和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发布的,每发现一个,扣5分;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晚于1月31日发布的,扣2分(注:对专栏不检查该项指标)。

5

加分指标

(20分)

——

1.通过政府网站(专栏)、政务新媒体服务中心工作、方便社会公众的做法突出,并获得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室通报表扬的,一次得分别得10分、6分、2分。

2.在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室开展的抽查中,年度合格率均达100%的,加10分。

(注:各相关单位可自行申报加分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每年12月5日前报送区政府信息网络中心。)

20

附件3

大足区政务新媒体开办审批备案申请表

开办主体基本情况

开办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新媒体基本情况

新媒体名称


新媒体类型

(单选)

□APP  □微信  □微博  □今日头条  □人民号  □百家号  □抖音短视频  □快手短视频  □微信视频  □企鹅号  □南方号  □一点号  □网易号  □大鱼号  □搜狐号  □澎湃号  □其他(选其他,需填下面两项)

账号类型:                 平台名称:                  

新媒体功能

(可多选)

□信息发布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其他功能                                       

新媒体管理基本情况

工作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工作联系人

姓名


职务


手机


座机


开办单位意见

主管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每个政务新媒体对应填写一份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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