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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3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周期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条例》,做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预算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法定内容的主动公开2022年,主动更新政府信息9209条(网站专栏发布信息1231条、新媒体发布信息7978条);发布公共服务事项24项、西南五省跨省通办事项17项、“川渝通办”事项25项;编制《大足区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涵盖112项办理事项;主动公开人大建议答复函14份、政协提案答复函19份;回复办理公开信箱84份,通过网络问政平台答复群众关切事项512022年共计行政许可214399件、行政处罚181273件、行政强制5333件(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细化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链条工作流程,规范答复文书起草、送达方式,增加答复文书合法性审查,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2022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份(含2021年结转1份),均为自然人申请其中2份予以公开、1份为本机关不掌握信息、1份作其他处理(自然人申请撤回)。均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公文发文管理,进一步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审核制度,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压实政府信息管理及公开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公开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三是优化更新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信息发布标准,强化公开属性、政策解读、信息有效性等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及时、要素齐全、解读到位。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优化整合网站栏目设置,落实网站栏目责任,重点做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以及渝快办等老百姓关切栏目。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开设了“平安大足”微信视频号和快手号,关停了用户关注度低、利用率低的“平安大足”西瓜视频号,有力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三是在全面推进在线公开的同时,组织灵活多样的警务报道、“警营开放日”等多种活动,将政务公开由文件、信息的线上公开方式,转变为线下工作内容的全面展现,有效增进了社会各界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的理解支持2022年以来,组织线下警民互动活动424场次(院坝会146场次、宣传活动210场次、宣讲会68场次,不仅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覆盖面和传播力,也为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更赢得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广泛认可。

(五)监督保障。一是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一细化分工,明确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协作基础。二是结合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第三方评估,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工作指导,着力打造素质过硬的政务公开队伍。三是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加大对网站专栏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公开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的部门及时通报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43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1273

行政强制

53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0.19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务实尽责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人民群众期盼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的精细化精准化程度还有待持续深化,如何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差异化需求有待深入。二是由于公安保密工作性质要求,致使多项信息内容不能主动公开。

下一步,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工作载体的建设力度,增强信息化水平,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升主动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无因依申请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大足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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