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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年,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市公安局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聚焦做好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实际及群众关切,全面升级打造优质服务平台,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大足区公安局的信息,增进对大足区公安局工作的沟通理解,展现公安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及区政府要求,我局创建了微博平安大足微信公众号平安大足”“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今日头条平安大足、一点资讯平安大足、抖音平安大足、西瓜平安大足等新媒体,并2020年7月在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设立了新版门户网站“大足区·公安局”。为加强网站与新媒体管理,我局设有兼职网站管理员一名,兼职新媒体管理员两名,负责网站、新媒体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以及信息的收集汇总发布,并制定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安宣传纪律要求,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通过“三审三校”管理制度,做到网站和自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力求全面透明。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将有关公安工作的文件、信息发布在网上,扩大知晓面。尤其是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367872条(其中行政许可142778条、行政处罚162193条、行政强制6670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56231条、其他工作类信息158条)。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其中办结2条、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条)

(三)强化监督检查,抓好落实整改。组织专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对错敏信息立即整改,不断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1

14277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7

+25

562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1

0

162193

行政强制

27

0

667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4013.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大足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仍存在个别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形式单一、内容单调,需不断完善,力求多样化,力求通俗易懂;二是对《条例》的理解把握不够精准,对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还存在一些模精认识,导致办理个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拿捏不够准确。

下一步,大足区公安局将着力改进,加强信息收集,及时准确且形式多样化地公开民众关心的民生事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的培训、学习,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做到依法依规地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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