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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大足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便签〔2020〕6号)文件精神,我委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开展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容管理类情况
内容管理类公开信息总计43条,其中:工作动态37条,统筹城乡6条。
(二)信息公开类情况
信息公开类总计106条,其中:发改委文件56条,发展改革16条,公告公示17条,政策解读6条,企业减负5条,人事任免4条,其他信息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94 |
287 |
68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035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由于工作繁忙,导致有时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方面还存在差距。下一步,我委将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大公开力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强化人员力量,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二是加大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