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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万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便签〔2023〕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进一步完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75条。其中:万古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1条,政策文件数10条,万古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1条,领导信息12条,财政预决算为4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规划信息1条,万古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工作动态为25条,焦点图片2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3条并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予以答复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镇重要工作内容,完善我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好各项公开工作。规范审核发布。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要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镇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和“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做到对内对外公开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应公开不公开或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负责人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我镇门户网站建设。按要求进一步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健全安全防护机制,加强内容审核,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权威准确、公开到位,加强网站安全管理,保障网站平稳运行。丰富公开途径,在村社区和办事大厅增设电脑、书籍、询问窗口、热线电话使群众能更好了解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制度基础上,高度重视上级发布的错情通报,第一时间整改,并将错误整理归纳避免错情出现错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农业、民政等领域的政务公开内容较少。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各办公室、站、中心、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略显淡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较弱。没有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群众参与力度弱。
四是政务公开信息在政策解读上缺乏力度,没有使群众充分理解相关政策的内容。
(二)改进情况
一是积极主动与农业、民政等部门沟通联系,做到政策文件按时公开,不漏更、不少更,让群众及时掌握相关政策,使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积极组织各办公室、站、中心、所进行政务公开培训,使主动公开意识铭记于心。
三是定期宣传政务公开,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让群众参与进来使政务公开信息深入人心。
四是创新政策解读的方式,采取通俗易懂的解读方式,让群众一看就懂,能够清楚明白政策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