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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8-26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于印发大足区古镇古寨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足府办发〔2021120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大足区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26





大足区古镇古寨防安全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江津中山古镇“6·4”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做好全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传统村落(以下简称古镇古寨)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统筹规划、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工作原则,扎实开展全区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摸清古镇古寨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

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发生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彻底摸清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督促落实古镇古寨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一镇一策”“一村一策”整治工作方案,有序解决古镇古寨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用火用电不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薄弱

等火灾风险隐患,持续夯实古镇古寨消防安全基础。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足区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苏一元任组长,区文化旅游委主任何圣春、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陈川、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李军任副组长,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族宗教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开展全区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李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经济信息委、

区民族宗教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关处室负责

人为办公室成员,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四、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

1历史文化名镇:雍溪镇、铁山镇。

2历史文化名村:玉龙镇玉峰村。

3传统村落:玉龙镇玉峰村、铁山镇继光村、雍溪镇红星社区、高升镇双牌村。

(二)主要内容:


1保护规划编制和消防内容落实;

2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及落实;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

4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等存在的火灾隐患;

5消防水源、消防设施设备建设运行;6电气线路敷设、电器产品使用管理以及火源、危险源的使用管理;

7政府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运行;

8相关人员消防宣传教育;

9联勤联防、联户联防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

10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等其他工作。

五、任务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制定古镇古寨“一镇一策”“一村一策”火灾风险整改方案,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二)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组织督促供电、供气企业,指导古镇古寨开展用电用气隐患排查和整治。

(三)区民族宗教委:负责对古镇古寨内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并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制定火灾风险整改方案。

(四)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完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中消防安全内容,并督促落实;督促指导制定“一镇一策”“一村一策”火灾风险隐患整改方案。

(五)区住房城乡建委:按照职责参与传统村落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古镇古寨改造和相关项目建设中,完善消防基础设施。

(六)区文化旅游委:负责对古镇古寨内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并督促文物保护单位制定火灾风险隐患整改方案。

(七)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古镇古寨制定和落实消防专项规划情况进行核查,督促指导古镇古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古镇古寨建立和完善政府专职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完善古镇古寨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灭火演练。

六、时间安排

20218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各相关部门、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应按照《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传统村落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大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足区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古镇古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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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单位和属地镇人民政府按照排查整治10项主要内容逐一开展自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鼓励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自查情况及时上报

区政府并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排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成立检查组,分区、分片对辖区古镇古寨逐一开展排查,排查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该项工作于2021831日前完成。

(二)集中整改。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由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结合实际制定“一镇一策” “一村一策”整改方案,妥善处置。对违规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畅通等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砖木、草木结构等建筑耐火等级低,占用防火间距,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配置不全,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灭火救援力建设不到位等重大安全问题,由各镇街上报区政府研究解决。对构成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的,由区政府挂牌督办。该项工作于20211220前完成。

(三)巩固提升。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在推进古镇古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配套举措、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排查整治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是排查整治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负责人。要研究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排查整治措施,切实摸清古镇古寨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特别是集中连片的砖木、草木结构建筑,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效果好。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市政消火栓建设、消防水池建设等取水设施建设存在资金等问题的要向区政府汇报研究解决,购置符合交通状况和地理特点的灭火救援装备,并将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技术防控手段纳入民生工程。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古镇古寨保护、建设、改造、创建和提升等工作中,将消防安全融入其中,给予相关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夯实古镇古寨消防安全基础。

(三)强化日常管理。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要组织古镇古寨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养“明白人”,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水平。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管理达标情况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申请、保护规划等有机结合。

(四)强化救援准备。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督促建成的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配齐必要装备器材,加强日常训练演练。区消防救援支队要完善古镇古寨灭火救援预案,对辖区古镇古寨开展实地灭火演练;要加强对古镇古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指挥调度和联勤联动,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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