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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足府发〔2020〕14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大足区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重庆市大足区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
加强冷链供应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市场禽肉有效供应和质量安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规范家禽屠宰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20〕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棠香街道、龙岗街道、龙滩子街道、双路街道、通桥街道、智凤街道、龙水镇城市连片建成区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区域(以下称禁止区域)。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在做好集中屠宰、冷鲜供应等配套保障的前提下,禁止区域内现有的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点的取缔于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禁止区域外的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点可根据实际科学设定。本方案中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肉鸽、鹌鹑及其他经人工驯养的可食用活体禽类。兔、羊等可食用活体动物参照本方案管理,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提升禽类集中屠宰能力。充分发挥现有禽类屠宰厂产能,保障集中屠宰需要。对已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生猪屠宰厂,可增设具有物理隔离条件的禽类屠宰车间,扩大产能。禁止区域内原则上不再新建禽类集中屠宰厂。其他区域根据需要,科学规划建设禽类集中屠宰中心(设计年屠宰活禽原则上不少于1000万只)。除禁止区域,其他镇街农贸市场设置活禽集中交易和宰杀区,满足市场供应和长远发展需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市场主体与综合实力较强的禽类集中屠宰厂开展合作。
三、强化禽肉冷链供应保障。做好禽肉市场需求分析,推动禽类规模养殖,进一步完善现有冷鲜供应能力,完善禽肉生产供应体系,保障市场供应。要支持和鼓励批发(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民农产品交易点、禽类销售门店、餐饮服务单位等活禽经营户按冷鲜禽销售要求进行改造,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快转型发展。进一步完善配送体系,引导有条件的批发(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品经销商加强与第三方冷链物流配送企业合作,发展冷链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流通业态。大力引进培育龙头企业,推动冷链物流加快发展,积极搭建产销冷链物流平台,布局建设冷链物流中心,加速推进冷链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发展,逐步完善活禽从屠宰到消费全程“无断链”禽肉冷链物流体系,确保禽肉产品安全新鲜和稳定生产。
四、加快完善质量标准体系。要聚焦禽类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各类标准体系建设。区农业农村委、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落实动物疫病自检、官方兽医派驻“两项”制度和品质检验合格证(二维码脚环标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两证”制度,实现可追溯管理。区商务委要指导镇街完善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推动城区“农改超”,进一步推进“智慧菜场”,建设一批“设施达标、环境整洁、安全放心、文明规范”的农贸市场。区市场监管局要完善禽肉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确保销售市场质量安全。区级其他有关部门要做好各项技术服务保障,积极培育地方特色禽类品牌,推进产品质量检测和认证体系建设。
五、加强联合监管执法。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区农业农村委要积极做好禽类养殖、运输和屠宰环节的动物防疫行政执法;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禽类产品销售市场的监管,维护好市场秩序;区城管局要严肃查处、取缔占道经营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区公安局、区交通局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活禽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严禁活禽运输车辆进入禁止区域;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集中屠宰厂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公安局依法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障我区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等工作高效稳妥实施;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做好家禽养殖场等家禽的紧急免疫防疫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市场活禽进行抽检,及时通报抽检信息,发现疫情立即开展溯源、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风险评估等工作。
六、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宣传、网信、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宣传,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引导群众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各种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区长和分管商务、市场监管工作副区长任副组长,宣传部门、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网信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将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抓好辖区内禁止区域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点取缔、集中屠宰能力提升、冷链供应、经营场所升级改造、监管执法、宣传引导、信访维稳等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等区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镇街业务工作的指导,制定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八、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