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7908d/2025-00021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府〔2025〕17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5 |
[ 成文日期 ] | 2025-04-09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7908d/2025-00021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府〔2025〕17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5 |
[ 成文日期 ] | 2025-04-09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对龙水镇瑞鑫商城重大火灾隐患 挂牌督办的批复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对龙水镇瑞鑫商城重大火灾隐患
挂牌督办的批复
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提请对龙水镇瑞鑫商城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请示》(大足应急文〔2025〕5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对龙水镇瑞鑫商城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由龙水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人员,务必按期整改销案。区消防救援局做好技术指导,密切配合,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此复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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