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7908d/2024-00080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府办发〔2024〕64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 发布日期 ] | 2024-08-09 |
[ 成文日期 ] | 2024-07-3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7908d/2024-00080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府办发〔2024〕64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 发布日期 ] | 2024-08-09 |
[ 成文日期 ] | 2024-07-31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推进生产、供销、信用 “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推进生产、供销、信用
“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大足区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足区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
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38号)精神,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以下简称“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深化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改革,有效整合涉农资源,组建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协同,兼具区域性通用服务和行业性专业服务功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打造以农合联为平台、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社会化协作与专业化分工有效衔接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4年,组建区级农合联1个,产业农合联3个,涉农镇街农合联10个,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34万亩次,建成农村流通网点81个,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达到1亿元。
到2027年,全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组建区域和产业农合联28个,建成为农服务中心16个、农村流通网点165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67万亩次,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达到3亿元。
二、构建以农合联为纽带的为农服务大平台
(一)规范组建农合联。
组建兼具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区域农合联和产业农合联。区域农合联按照区、镇街分级组建,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区级农合联由区供销社牵头组建,会员包括本区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涉农企业、行业协会等。镇街农合联由区供销社统筹各镇街单独组建,会员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产业农合联围绕大足黑山羊、稻渔、大足冬菜“一主两辅”优势特色产业组建,会员包括同类农业产业链上的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到2027年,全区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超过800个,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二)建好建强服务载体。
建设区、镇街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区级为农服务中心依托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改建,协调调度全区农资、农机、农技、农事等服务资源,开展需求调查、供给调剂、农技培训、产销对接、财务代账等综合服务。镇街为农服务中心以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社为主体建设,组织农合联会员实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机作业、农事服务、农产品流通和初加工、政策宣传等服务事项。
(三)建立健全运行机制。
依法依规制定农合联章程,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农合联设立秘书处,负责农合联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等日常工作,指导为农服务中心运行。相关涉农部门、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入驻为农服务中心,建立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为农合联会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金融代办等服务。
(四)分类完善服务功能。
区级农合联主要承担聚合服务力量、配置服务资源、生成服务功能、运作服务事项等职能。镇街农合联主要承担具体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产业农合联主要推动产业链上各类主体纵向联合,开展农资专供、技术指导、产品加工、市场营销、品牌运营等专业性服务,与区、镇街农合联的通用性服务共同形成社会化协作与专业化分工相结合的为农服务体系。
三、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一)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
引进一批乡贤、培育一批新农人,领办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基层供销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村社共建”方式,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165家,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达1280家,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80家。支持区级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进一步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制度。支持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村集体资产和财政补助资金等农村要素资源评估作价,与农合联会员、供销合作社基层社交叉入股、合股联营,形成利益共同体。
(二)探索创办“强村公司”。
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探索成立“强村公司”,作为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推动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资源要素与“强村公司”良性互动,进行跨界集约化配置。重点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由基层供销合作社公司统筹运作、市场化运营,助力村集体经济增长,充分发挥“强镇带村富民”作用。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公司承接涉农项目的建设和管护;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公司承接市政环卫及设施维护、农贸市场建设运营和管护、农村环境以及公路维护、绿化养护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公司改造提升、盘活利用辖区内集体所有的闲置厂房、校舍、仓储、市场、停车场等设施,促进集体和农民增收。2024年,24个涉农镇街基层供销合作社全部建成为“强村公司”。
(三)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
按照“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六统一”运行模式,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运行体系。巩固提升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功能和水平,推进镇街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建设,规范全区统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打通农村产权要素流动渠道,为农村产权流转提供综合性、专业化服务,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力争到2027年交易额突破2亿元。
(四)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推动区、镇街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并与农村综合服务社连接,形成“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网络,以为农服务中心为平台、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社会化协作与专业化分工有效衔接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生产服务进村入户,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区级为农服务中心要统筹调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镇街为农服务中心组织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农资配送、农机作业、农技推广、农产品流通等农业生产服务。
(五)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
围绕服务粮食安全生产,解决“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大力开展土地全程托管和多环节托管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增加村集体与农户收入。支持为农服务中心用好财政补助资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共建农资、农机、农事、农技、农艺等专业化服务队参与“四千行动”,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注重效益发挥,整村连片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大力推进供销服务深度融合
(一)完善流通网络体系。
加强区、镇街、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到2027年以农村综合服务社为载体建设村级流通站点165个,进一步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双向流通网络,畅通工业品下乡进村,农产品出村进城的双向流通渠道。支持供销、邮政、快递、交通以及大型物流企业等共同拓展县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支持区供销社通过资产划拨、委托管理、股权合作等方式,力争培育1个农产品流通企业、经营1个农产品市场、建设1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基层供销合作社通过承接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建设、运营和管护。
(二)推动农产品品牌共育。
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农产品品牌建设,共同培育“大足黑山羊、大足冬虾、大足冬菜”等区域公用品牌;开展“爆品”培育遴选工作,助力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鼓励农合联会员参与线上线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社会性农业节庆活动。
(三)强化重要物资保供。
提高农合联服务粮食生产安全和重要农产品应急保供能力,支持农合联会员参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和米、面、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加强与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的沟通衔接。贯彻落实农资(化肥)“淡储旺供”贴息政策和保供稳价应对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络建设,完善农资仓储设施,开展农资供应监测,稳定市场价格。
五、创新推进信用服务协作联动
(一)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规模,为农合联生产经营类会员精准画像、信用评级,丰富信贷品类,依托农合联加大信用贷款、随借随还贷款和线上信贷产品投放力度,简化信贷流程,持续探索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有效途径。推进“整村授信”,提高“三位一体”改革涉农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便捷性。支持保险机构和农合联合作,推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托管综合金融保险服务模式,丰富农户特色农产品收入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农机具综合保险等特色农业保险品类。
(二)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
鼓励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加入农合联,工作人员通过交叉任职或兼职等方式,与农合联会员单位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林权,农机具、大棚设施等涉农资产抵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缓解小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形成“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六、着力推进数字化改革赋能
(一)建设数字农合联。
引导农合联上线入驻市级“经济·村村旺农服通”数字化服务平台,推进数字技术在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农合联数字化服务能力,丰富大足农产品交易、农资集采集配、农机调度、技术培训等农事服务版块,打造产业链互通、服务链协同的数字农合联,探索破解农业经营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登记注册,办理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事项,聚合平台用户基础数据、交易数据、财务数据、信用数据等数据资源。推动涉农政务数据、农合联服务管理数据、市场主体经营服务数据等资源的归集、加工、交换、共享,加强涉农数据资源转化利用,为“三农”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融入数字乡村建设。
提升农合联数字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对会员基础信息、生产经营、固定资产等进行全程数字化“建档画像”。推动农合联会员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全面融入全市“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逐步实现农合联数字化建设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建由区委、区政府分管联系领导任召集人,区供销社主要负责人,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人民银行永川分行分管负责人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协调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区供销社牵头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协调落实改革具体工作。区农合联会长可由区供销社主要负责人兼任,镇街农合联会长可由镇街分管负责人兼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二)加强改革协同。
将“三位一体”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抓手,与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统筹推进,全面落实改革措施,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效。鼓励各镇街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三位一体”改革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打造具有辨识度的“大足样板”的改革经验和典型成果。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政策支持。
区财政局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保障。区农业农村委要统筹用好涉农政策,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将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区商务委要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区税务局要对农合联成员开展农产品购销、加工、贮运和农资购销、商品流通等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减免相关税收。区人力社保局要支持农合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要加强金融政策创新和风险管控。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职能,对农合联开展为农服务工作在用地、登记注册、科技服务、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加强督查考评。
把“三位一体”改革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专项督查内容,严格按照任务分解,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各涉农镇街、相关部门要将“三位一体”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抓手,与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附件:1.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主要指标
2.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1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4年目标 |
2027年目标 |
1 |
组建农合联(产业农合联) |
14个 |
28个 |
2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 |
7个 |
16个 |
3 |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 |
81家 |
165家 |
4 |
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 |
400个 |
800个 |
5 |
培育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
160家 |
180家 |
6 |
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 |
34万亩次 |
67万亩次 |
7 |
建成农村流通网点 |
81个 |
165个 |
8 |
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位一体”改革信贷资金规模 |
1亿元 |
3亿元 |
附件2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名称 |
事项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构建以农合联为纽带的为农服务大平台 |
规范组建农合联 |
组建农合联28个,其中区级农合联1个、镇街农合联24个(2024年建成10个:棠香、龙水、万古、三驱、石马、中敖、铁山、国梁、龙石、高升)、产业农合联3个,发展会员单位800个。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
区供销社 |
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2 |
建好建强服务载体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16个,其中区级1个、镇街15个(龙岗、棠香、龙水、邮亭、万古、中敖、三驱、铁山、石马、珠溪、国梁、拾万、高升、龙石、古龙)。 |
区供销社 |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
3 |
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
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 |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165家。 |
区供销社 |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4 |
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80家。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社、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 | ||
5 |
支持区级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社、相关镇街 | ||
6 |
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
推进“强村公司”改革 |
24个涉农镇街基层供销合作社全部建成为“强村公司”。 |
区供销社、相关镇街 |
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区财政局 |
7 |
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联合合作 |
推进“强村公司”改革 |
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公司承接涉农项目的建设和管护。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社、区财政局、相关镇街 |
8 |
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公司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公司盘活利用辖区内集体所有的闲置资产和参与民宿建设,交由基层供销合作社公司改造建设、运营、管护,促进集体和农民增收。 |
相关镇街 |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区财政局 | ||
9 |
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 |
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运行体系,巩固提升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公司服务功能和水平,力争到2027年交易额突破2亿元。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供销社、 相关镇街 | |
10 |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推动形成“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 |
区供销社 |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
11 |
区级为农服务中心要统筹调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 |
区供销社 |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
12 |
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 |
开展农业土地全程托管和多环节托管服务,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67万亩次。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社、相关镇街 | |
13 |
支持为农服务中心用好财政补助资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共建农资、农机、农事、农技等专业化服务队。 |
区供销社 |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 相关镇街 | ||
14 |
大力推进供销服务深度融合 |
完善流通网络体系 |
加强区、镇街、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 |
区交通运输委 |
区商务委、邮政大足分公司、区供销社、相关镇街 |
15 |
实施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网络提升行动,支持区供销社培育一个农产品流通企业、经营一个农产品市场、建设一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支持镇街基层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市场的建设、运营和管护。 |
区供销社 |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相关镇街 | ||
16 |
以农村综合服务社为载体建设农村流通综合服务网点165个。 |
区供销社 |
区商务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农业农村委、邮政大足分公司、相关镇街 | ||
17 |
支持供销、邮政、快递、交通以及大型物流企业等共同拓展县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 |
区交通运输委 |
区商务委、区供销社、邮政大足分公司、相关镇街 | ||
18 |
推动农产品品牌共育 |
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农产品品牌建设,共同培育“大足黑山羊、大足冬虾、大足冬菜”等区域公用品牌。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社、区商务委、相关镇街 | |
19 |
积极鼓励农合联会员参与线上线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社会性农业节庆活动。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社、区商务委、相关镇街 | ||
20 |
强化重要物资保供 |
支持农合联会员参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储备和米、面、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加强与市、区粮油和物资储备部门沟通衔接。 |
区供销社 |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储粮公司 | |
21 |
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络体系建设,完善农资仓储设施,开展农资供应监测,稳定市场价格。 |
区供销社 |
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
22 |
贯彻落实农资“淡出旺供”贴息政策和保供稳价应对机制。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 | ||
23 |
创新推进信用服务协作联动 |
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
推进“整村授信”。 |
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 |
人民银行永川分行、区供销社、辖区金融机构 |
24 |
创新推进信用服务协作联动 |
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
引导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加大信用贷款、随借随还贷款和线上信贷产品投放力度。到2027年,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位一体”改革信贷资金规模达到3亿元。 |
区金融 发展事务中心 |
人民银行永川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川监管分局、辖区金融机构、区供销社 |
25 |
扩大农村 普惠金融 覆盖面 |
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 |
区金融 发展事务中心 |
人民银行永川分行、区供销社、辖区金融机构 | |
26 |
推进数字化改革赋能 |
建设数字农合联 |
引导农合联上线入驻市级“经济·村村旺农服通”数字化服务平台,丰富大足农产品交易、农资集采集配、农机调度、技术培训等功能模块,丰富大足农事服务版块。 |
区供销社 |
区农业农村委 |
27 |
融入数字乡村建设 |
提升农合联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对会员基础信息、生产经营、固定资产等进行全程数字化“建档画像”,推动农合联会员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全面融入全市“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社、区大数据发展局 | |
28 |
保障措施 |
加强政策 支持 |
区财政局要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保障。 |
区财政局 |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 |
29 |
统筹用好涉农政策,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社 | ||
30 |
保障措施 |
加强政策 支持 |
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 |
区商务委 |
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委 |
31 |
将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农合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社、区人力社保局、相关镇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