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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08d/2023-0009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8-16
[ 成文日期 ] 2023-06-07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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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8-16
[ 成文日期 ] 2023-06-07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大足府办发〔202373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大足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7

(此件公开发布)

大足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着力发展壮大高质量市场主体,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撑引领现代化新大足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以提升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为根本,以构建全周期梯次培育体系为抓手,坚持企业主导和政府引导并重、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并举、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并进,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为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重庆高质量发展版图中争取创新地位提供强大支撑。

(二)主要目标。2025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10家、科技型企业超过2000家。到2027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在2022年基础上实现“双倍增”,分别超过400家、2500家。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构建科技企业“小升科、科升高”梯次培育体系。

1.孵化科技型企业。围绕我区主导产业发展布局,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孵化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全面排查摸清新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底数,动态跟踪拥有知识产权企业发展状况,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入库,充实壮大科技型企业库。鼓励各类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链主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培育内部创业团队、投资产业化项目、剥离业务等方式派生创办科技型企业。(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经开区经发局、区市场监管局)

2.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坚持“保存量、挖增量、提总量”,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动态培育库,推行“科技型企业高新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模式。选择一批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进行精准服务,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支持科技型企业提升创新能级,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经开发经发局、经开区财务局、区税务局)

3.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发挥重庆主城都市区“桥头堡”城市区位优势,聚焦补链延链强链,优化招商投资促进政策,积极招引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单位:区招商投资局、经开区投资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国资委、经开区经发局)

(二)加快提升企业“建平台、强研发”能力。

4.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引导科技企业组建研发中心、创新联合体、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推动企业研发机构提质扩面。支持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建设市级、区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到2027年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达到100个。(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经开区经发局)

5.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引导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实施五金、汽摩等重点专项,突破一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到2027年,全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超过40亿元,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经开区经发局、区市场监管局)

6.打造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以大足高新区为主阵地,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打造规模化、专业化、高质量孵化载体。加快建设一批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创新创业孵化社区和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科技企业孵化园,提质壮大环高校创新生态圈,大力发展大学科技园。到2025年,全区建成孵化载体总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聚集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1600个以上,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250家以上。到2027年,全区孵化载体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发经发局)

(三)积极优化全社会创新创业生态。

7.全面激发创新活力。构建高效便捷的企业准入准营服务体系,凝聚全区研发投入的各类资源,通过加大财政直接投入、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园区扶持投入、企业自主投入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探索开展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激励科技改革试点,提高核心技术人员和团队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比例,不低于转让比例的70%(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资委、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财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8.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构建综合性、专业性、全链条、贯通式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体系,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增添新动能,引进大数据智慧应用场景。持续实施科技成果进基层行动,促进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走向大市场。到2027年,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20亿元。(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教委、经开区经发局)

9.提升科技服务能级。强化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等专业服务,打造通用型、高水平科技服务公共平台,鼓励开放实验室、科创基地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加快建设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到2027年,新增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企业10(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工作协调机制,依托全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双倍增”工作。区科技局牵头抓好行动计划实施,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落实。

(二)保障资金投入。依托区财政设立的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优化对科技企业的激励机制。通过落实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激励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基金、科学捐赠等多元投入。

(三)强化金融支撑。对接技术与资本,用好用活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种子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科技金融产品。谋划成立科创基金,利用市场资本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四)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孵化科技企业的绩效对孵化载体给予综合奖补,支持高技术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科技服务。加大大足英才等区级人才计划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全过程、专业化、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集聚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

附件:1.重要目标任务对照表

2.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重要目标任务对照表

序号

目标任务名称

2022年

2023年

2025年

2027年

1

高新技术企业(家)

172

218

310

400

2

科技型企业(家)

1253

1500

2000

2500

3

全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亿元)

18

22

30

40

4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

预计2.1

2.35

2.48

全市平均水平

5

企业科技创新平台(个)

50

60

80

100

6

孵化载体面积(万平方米)

5

10

20

30

7

技术合同成交额(亿元)

2

5

10

20


附件2

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目标任务分解

园区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科企
(家)

高企
(家)

科企
(家)

高企
(家)

科企
(家)

高企
(家)

科企
(家)

高企
(家)

科企
(家)

高企
(家)

科企
(家)

高企
(家)

经开区(通桥、双路、龙滩子街道)

167

48

218

57

270

65

330

73

380

81

420

88

邮亭园区

(邮亭镇)

39

14

71

22

105

30

135

38

170

46

200

55

大足高新区

(万古镇)

98

32

135

44

170

55

205

67

245

77

280

87

大足工业园区

(龙水镇)

530

61

640

73

750

85

860

97

970

108

1100

120

文创园(三驱镇)

13

0

30

4

50

10

70

17

85

25

100

32

园区外

406

18

406

18

405

18

400

18

400

18

400

18

合计

1253

173

1500

218

1750

263

2000

310

2250

355

2500

400

注: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目标任务按照属地化管理。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经开区办

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13日印发

文件下载:

大足府办发〔2023〕73号办公室通知(红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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