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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7908d/2022-00197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府办发〔2022〕142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 发布日期 ] | 2022-10-09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7908d/2022-00197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府办发〔2022〕142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 发布日期 ] | 2022-10-09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7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 印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
印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将灵活就业人员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支持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租购并举方式解决基本居住问题,我市调整优化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将灵活就业缴存人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印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公积金委发〔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印发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公积金委发〔2021〕2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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