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人大 区政协 网站专栏
| 无障碍 | 敬老版 | 登录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网站专栏
首页 走进大足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营商环境 政民互动 大足数据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08d/2022-00140 [ 发文字号 ] 大足府发〔2022〕14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6-07
[ 成文日期 ] 2022-05-20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08d/2022-00140
[ 发文字号 ] 大足府发〔2022〕14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6-07
[ 成文日期 ] 2022-05-20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全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

实 施 意 见

经开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2129号),加快推进双桥经开区(含双桥园区、邮亭园区)、大足高新区、大足工业园区、大足石刻文创园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做靓享誉世界的文化会客厅、建强链接成渝的“两高”桥头堡,坚持特色化、集群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方向,立足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着力发挥园区在培育特色产业,增加规上工业产值、税收、城镇就业等方面的支撑带动作用,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产业承载功能,为加快发展壮大6+2产业体系,建设特色产业高地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基本形成特色明显、创新引领、智慧赋能、绿色发展、贡献突出的产业园区。全区园区规模工业产值年均增长18%以上、占全区规模工业产值比重提高到96%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提高到35%以上。争取创建市、区共建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1个,特色产业规上产值占比提高到95%以上。园区规模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以上,有研发机构的规上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基本构建服务体系完备的园区创新生态体系。智慧园区管理服务系统全面建成,重点园区和企业5G网络全覆盖,建成5个智能工厂和20个数字化车间。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水耗较“十三五”末分别下降14%20%,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建成国家级绿色园区1个、新增市级绿色园区1个。

三、工作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推动特色差异发展。紧密结合城市空间规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大足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梳理各园区产业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按照差异竞争、特色发展的要求,着力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双桥经开区发展壮大汽摩(专用车及零部件)、智能(电子)、静脉、锶盐新材料等产业,重点培育信息技术、商贸物流、生产性服务业、新能源汽车、绿色低碳等产业,成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阵地。大足高新区发展壮大智能(电梯)、汽摩(摩托车)等产业,重点培育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成为全市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新高地。大足工业园区发展壮大五金等产业,重点培育消费品工业、现代装备制造等产业,成为全国重要的现代五金产业基地、全市特色消费品产业基地。大足石刻文创园重点发展雕塑文创、工艺美术、数字文创产业,成为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生力军,创建重庆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园、市级绿色园区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各园区围绕主导产业建链、补链、强链、延链、融链,加速产业集聚,增强产业聚合度,建设互为配套的产业链体系,形成有竞争力、梯度发展、规模效应明显的产业集群。

(二)加强平台建设,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持续推动各类产业创新资源和要素向园区集聚,围绕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推进产学研合作,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战略研发平台在大足布局,鼓励重点产业优势企业建设国家、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公共创新平台,切实增强企业科技竞争力。加快完善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体系,推动龙头、链主企业建立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内设研发机构。大力支持区内企业与发达地区企业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实施技术共享。加大对园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专业化发展支持力度,构建重点突出和梯度完善的链式培育体系,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园区企业围绕关键共性技术,协同开展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及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商业运营模式创新、制造业服务化转型。进一步营造园区创新发展良好氛围,支持园区研发机构和企业常态化、专业化、应用化、协同化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活动。深入实施规模企业研发机构倍增计划,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品开发,促进技术突破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大力发展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

(三)突出效益指标,提升园区发展质效。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单位用地投资、产出、税收、能耗等为主要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评价体系。逐年修订,重点评价增量、增幅和质量效益。落户园区的项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和亩均产值指标均不得低于国家、市级相关规定标准。积极探索项目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措施。项目入园前,开展可行性论证,视情况依法依规实行差别化的资源配置政策,重点保障资源利用率高、产出强度大的项目用地,对产出低的限制供地。项目投产后,开展验收评估,依法依规实施用电、用水、用气等要素保障差别化价格政策,促进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推行“产出效益”承诺制度。做好科学规划,把好项目准入门槛,精准招商选商,把与产业发展契合度高、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强的企业引入园区,将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亩均税收、亩均产值等具体指标和建设投产时限,纳入园区招商项目签约合同,提高项目的落地率、土地利用率和土地利用价值。园区国有土地出让底价由区地价委员会确定,其中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原则上不低于重庆主城都市区工业用地均价标准。重大投资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产业链上的关键项目可“一事一议”。

(四)强化智慧赋能,升级园区产业服务。提升园区网络保障能力,加快5G、千兆光缆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实现5G网络在产业园区深度覆盖,满足智慧园区建设需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积极推进各园区建设功能集成完善、运行调度有力、管理精准到位、企业服务高效的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园区数字化转型发展。加快园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发展,打造一批融合创新应用场景。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快培育一批综合型、行业型、专业型、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优先支持面向重点行业和重点园区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加快业务系统云化改造,并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持续完善园区智慧赋能生态体系。加快推动园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加快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五)发挥交通优势,紧抓机遇融合发展进一步发挥好成渝高铁、成渝铁路、成渝高速、渝蓉高速穿境而过,毗邻天府国际机场、规划建设的重庆第二机场,成渝中线高铁大足设站的交通优势,积极承接长江经济带中下游产业转移,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发展。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技术服务业梯度转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承接投资的信息交流、金融服务、风险防范等服务体系,推进区域间产能合作。发挥好专业招商团队作用,分产业链制定招商计划,滚动实施招商项目“签约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推进计划。拓展招商区域,紧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调整,进一步用好用活东西协作等机制,持续引进一批优质项目。把招商引资作为园区发展的“重点工程”,瞄准行业龙头和知名企业,招大引优、补链成群,策划建立“存量企业”“招商项目”“目标企业”三个台账,引进一批投资强度大、技术含量高、产业集聚效应强、成长性好的工业项目。以现有大足高新区、资阳高新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园区以及毗邻地区合作共建功能平台为重点,支持两地园区在产业布局、招商引资、平台建设、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六)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立足为园区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上市挂牌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加快建设完善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企业上市挂牌储备库、梯次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配套完善文化、教育、卫生、休闲、娱乐等功能,打造一批生产集约、生活宜居的中小企业生态家园。支持各园区立足主导产业发展,探索采取市场化方式,引进发展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成果中试、展销推广、物流配送等专业服务,完善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集中规划建设23个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孵化园,完善技术创新、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人才、技术创新成果入园孵化。支持园区根据自身产业发展需求与毗邻地区及发达地区开展合作共建,加强产业对接,探索发展“飞地经济”,合作建设飞地园。

(七)注重协调发展,完善综合承载功能。坚持园区融合发展,以“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为目标,统筹规划和布局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区、生态保护区,推动园区从单一的生产型园区经济向综合型城市经济转型,把园区发展成为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生活服务功能完善、边界相对明晰的综合功能区。统筹做好园区生产、生活、生态布局,高水平建设完善道路、供水、供气、排水、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污水集中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工业固废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以及职工住房、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生活服务设施。提升园区与园区之间、园区与重要物流节点之间、园区与中心城区之间交通干道的通达性,进一步优化园区物流运营组织,完善多式联运服务体系。支持园区工业企业利用存量土地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兴办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孵化器等众创空间,以及发展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业务。

(八)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绿色安全发展。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能耗“双控”要求,坚持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协同发展之路,打造绿色发展新引擎,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塑造绿色发展新优势,构建完善产业链耦合共生、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的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在园区转化。全面推进企业清洁生产评估帮扶工作,引导企业以绿色工厂指标体系为发展目标,加快创建绿色工厂。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园区规划、空间布局、产业发展、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方面,实现园区布局集约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提升园区整体绿色化水平。支持企业开发低能耗、高品质、绿色化产品,提升绿色产品体量。支持链主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战略管理,推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绩效,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加快发展能耗低、污染少的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发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产品。全面落实园区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环保管控政策,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安全风险评价,完善应急、消防、环保基础设施。加大安全、环保第三方专业服务推广力度,持续提升园区安全、环保专业化管理水平。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经国家和市政府认可的园区四至范围内,工业和仓储物流用土地出让收入在扣除国家和市级按规定计提的规费后,区级留成部分优先安排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和市政府认可的工业园区四至范围内生产性用房及配套用房(仓储、检验检测、自用车库等)经确认后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积极争取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对建设成效较好且获得认定的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和“一区两群”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园区给予支持;对在园区内新建的技术创新、工业互联网、智慧园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可对其设备投入(包括项目开发、系统集成、信息网络、硬件建设)按照《大足区推进工业强区扶持政策》予以一定补助。

(二)拓宽园区融资渠道。支持收入持续稳定、信用等级较高的园区平台公司开展园区债发行试点、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行新增政府专项债。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的撬动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园区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成长性能好、科技含量高、投资回报优的工业项目建设,配套完善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积极搭建政银企融资对接平台,积极探索设立园区企业融资风险分担资金池,建立园区信贷风险共担机制,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简化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手续并给予风险分担。

(三)优化园区用地保障。将园区建设用地纳入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用地,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用地“蓄水池”。推行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对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5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园区可在35年内就近预留一定空间的工业用地。园区内鼓励类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新出让标准厂房用地的出让底价可按市场评估价的70%确定。加快完善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政策,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完善指标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区园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严格按照“分类处置、一地一策”原则,全面清理处置园区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对闲置土地要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土地使用权,确保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动态减少。定期开展园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从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和综合效益等方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支持园区实体运营。支持园区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标准厂房、产业孵化园以及污水集中处理、集中表面处理等园区配套设施项目。支持园区平台公司对老旧工业集聚区进行改造升级和整体开发,依法收储处置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和“僵尸企业”土地、房屋等资产并进行再次开发。鼓励园区加快建设基于园区固定资产管理和企业服务产品数字化的智慧园区管理服务平台,开发运营园区数字化资产。对符合条件的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厂房、仓储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五、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召集人、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区产业园区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分析园区建设发展情况,研究解决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制定实施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园区规划建设、产业布局、特色发展、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集中资源、整合力量,加快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完善园区管理体制。严格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园区管理机构,合理划分园区管理机构和园区平台公司的职能职责。合理明确园区和属地的社会管理事务与经济发展职责,进一步优化属地镇街与园区“镇园合一”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实现功能互补。园区规划建设范围内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原则上由各镇街实行属地管理。

(三)强化人力资源支撑。围绕“引得进、留得住、有发展”的工作目标,优化人才保障制度,加强生活配套服务,搭建人才创业发展平台。严格按照《“大足英才”遴选及资助管理办法》《大足区人才发展五年计划》等政策文件,全面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加快培养园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科技创新、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帮助园区企业引进集聚高层次、领军型、创新型人才,为企业持续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加强园区管理队伍建设,发挥园区作为干部成长的平台作用,加大园区管理干部横向纵向交流力度,支持以市场化薪酬引入职业经理人对园区平台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

(四)加强园区发展考核。建立完善全区园区统计体系和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加强对园区经济运行调度,定期对园区质量效益、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集约发展、智能发展、绿色发展等高质量发展成效进行分析评价。将园区高质量发展指标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年度考核,将考评结果与园区考核排名、空间范围拓展、政策倾斜支持、干部任用等挂钩,营造园区发展比、学、赶、超,争当先锋的良好氛围。

(五)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授权给园区。探索建立园区行政审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全面落实区域整体评价便利措施,加快实施告知承诺等措施,扩大一站式办理实施范围,对于具有公共属性的审批事项,探索由园区内企业分别申报调整为以园区为单位进行整体申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2022520

(此件公开发布)


部门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全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

媒体视角:

【媒体视角】我区发布加快推进全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件下载:

大足府发[2022]14号(红头).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