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大足区2024—2025年度油菜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项目的通知》文字解读
《关于申报大足区2024—2025年度油菜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项目的通知》文字解读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4〕74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4〕101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4〕41号)文件,2024—2025年度,我区拟实施油菜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项目促进油菜大面积单产提升。
一、制定意义
为开展好大足区2024—2025年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带动全区油菜大面积均衡增产增效,保障食用油安全供给,特实施大足区2024—2025年度油菜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项目。
二、主要内容
(一)申报对象
2024—2025年度,大足辖区内集中从事油菜种植的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申报条件
1.在国家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及账号复印件);
2.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附承诺函);
3.油菜高产示范片集中连片规模≥30亩(附土地承包合同、租地农户花名册、地形图)。
(三)主推技术
推广应用耐密植、抗病、抗倒、宜机收的高油高产品种,集成推广密植高产、壮苗调控等技术。
(四)目标任务
建立千亩示范片8个、百亩攻关田20个。
(五)补贴标准
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上年度统计亩产146公斤)高3%及以上、不足4%的,奖补资金100元/亩;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上年度统计亩产146公斤)高4%及以上的,奖补资金200元/亩。补贴资金总额控制在146万元内,对单产表现靠前的油菜示范片实行先建后补,资金用于补助油菜生产示范所需费用。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30万元,防止出现“垒大户”。
(六)测产验收
在油菜收获季节,镇村组织验收组对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实收测产,实收中等产量水平田块面积不低于1亩,形成验收意见并向区农业农村委及时如实上报。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组,对经镇村验收的主体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七)注意事项
1.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自愿申报,不得代编代报和重复申报。及时填报《重庆市大足区2024—2025年度油菜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2.建设地址、产业发展必须符合大足区相关规划,同一项目的建设内容不能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资金。
3.按照“原建不补、不建不补”原则,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
4.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2月21日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