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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大足区推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2-08-05


为方便公众全面了解《大足区推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加快融合重庆主城区,全力做好“国际文旅名城、特色产业高地、城乡融合示范”三篇大文章,加快推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发挥城市核心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住房城乡建委先后委托重庆立业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重庆大学研究团队,对我区房地产市场开展广泛调研,在调研报告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牵头起草了《方案》。期间,徐区长亲自主持会议,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2次,雷科常务副区长,尹道勇副区长等领导多次会同相关部门反复研究,充分论证讨论,并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最终收到意见建议7条,全部采纳,并修改完善后形成此稿。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发挥世界级文化遗产的人文优势和生态本底资源丰沛的自然优势,加速推进大足石刻文化公园新城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城市业态、环境提升、人口集聚、土地供应、建设管理、金融支持、配套服务等方面共同发力,加快推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方案从坚持高标准规划,加强房地产开发管控;坚持高水平建设,打造精品工程;坚持高效能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坚持高品质配套,增强房地产发展动力4个方面着手,紧紧围绕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拟定了13条重点任务。

(三)保障措施

拟定了建立联动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增强工作合力2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四)执行时间

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51231日终止。实施期限内如遇上级部门重大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名词解释

1闲置住宅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令〔1999〕第5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以下情形被认定为闲置用地1)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2)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己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闲置用地中,规划核准用于建设住宅的用地称为闲置住宅用地

2、海绵城市:是指通过控制雨水径流,恢复原始的水文生态特征,使其地标径流尽可能达到开发前的自然状态,从而实现恢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涵养水资源、提高水安全、复兴水文化的城市建设目标。

3、“百年建筑”:是指建筑设计的标准,所有的建筑物,都会有使用年限的概念。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不同,采用不同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建筑物是50年。百年建筑,是指设计使用年限100年的建筑。

4装配式建筑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称为装配式建筑

5、绿色建筑:建筑的材料尽量采用环保节能型的材料,采用先进科技设计,使建筑在使用中能尽量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政策原文: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推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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