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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做好“互联网+督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1-12-31

    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互联网+督查”工作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21〕 号)。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文件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背景

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优化完善我市政务咨询投诉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落实,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于2021年7月28日正式开通上线。为促进平台建成后的规范化管理,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编制印发了《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政务咨询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21〕131号),我区赓即印发了《关于做好“互联网+督查”工作的通知》进行贯彻落实。

二、主要目标

坚持“属地优先、高效办理”原则,整合市、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力量,构建“一网联通、四级联动”的政务咨询投诉办理工作体系,实现反映事项网上流转、办理结果快速反馈、办理过程全程可溯、办理效果群众评价,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减轻基层负担,努力搭建好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

三、主要内容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本区政务咨询投诉办理工作的指导督促、综合协调等工作。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区政务咨询分办转办、办理督促、运行监测、统计汇总、分析研判等日常管理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承办事项开展调查核实、情况沟通、结果反馈等办理工作。各镇街对本单位承办的政务咨询投诉开展调查核实、情况沟通、结果反馈等办理工作。加强对辖区村(社区)协助办理工作的指导,对本辖区政务咨询投诉办理结果负责。各村(社区)负责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以下简称《自治事项清单》)以内事项开展调查核实、情况沟通、结果反馈等,协助镇街开展《自治事项清单》以外事项的代受理和初步核查工作。

二是明确办理时限。挂牌督办件、核查办理件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日常诉求件分为咨询类和非咨询类,其中咨询类5个工作日内办结、非咨询类15个工作日内办结,交办时另有时限要求的按要求时限办结,其他政务服务监督平台转入事项按来源渠道单位规定办理。确因情况复杂等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经上级单位同意后可延期,并将工作进展和延期情况告知反映人,延期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三是提出工作要求。各镇街、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熟悉平台功能,确保运行平稳、督查有力、办件有序;要做好业务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及时查收并按时反馈督查问题线索;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公众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区政府办公室采取适当方式跟踪政务咨询投诉和督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政策原文: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互联网+督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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