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人大 区政协 网站专栏
| 无障碍 | 敬老版 |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网站专栏
首页 走进大足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营商环境 政民互动 大足数据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大足区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

日期:2020-07-14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

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市场禽肉有效供应和质量安全,规范家禽屠宰经营管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20〕7号,区农业农村委起草了《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的主要包括目标任务全面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提升禽类集中屠宰能力强化禽肉冷链供应保障加快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组织领导8个方面。

全面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棠香街道、龙岗街道、龙滩子街道、双路街道、通桥街道、智凤街道、龙水镇城市连片建成区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区域(以下称禁止区域)。禁止区域内现有的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点的取缔于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提升禽类集中屠宰能力充分发挥现有禽类屠宰厂产能,保障集中屠宰需要。禁止区域内原则上不再新建禽类集中屠宰厂。根据需要,利用现有资源在铁山镇科学规划建设禽类集中屠宰中心。

强化禽肉冷链供应保障进一步完善配送体系大力引进培育龙头企业

加快完善质量标准体系聚焦禽类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各类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联合监管执法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实施方案》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是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区域,方案中棠香街道、龙岗街道、龙滩子街道、双路街道、通桥街道、智凤街道、龙水镇城市连片建成区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区域禁止区域外的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点可根据实际科学设定。二是本方案中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肉鸽、鹌鹑及其他经人工驯养的可食用活体禽类。兔、羊等可食用活体动物参照本方案管理,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按相关规定执行。三是方案中白条禽"两证一标"指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重庆市禽类产品检验验讫二维码脚环标识。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以前无此规定,本方案中推行“集中屠宰、冷链供应、白条上市”,限制活禽交易和宰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活禽集中宰杀,逐步取消活禽市场交易推行“白条上市”可以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其次,推行“白条上市”能有效解决禽类交易屠宰市场环境污染问题,全面强化城市环境整治,有效解决市容市貌脏乱差的问题,提高全区文明程度。

五、核心条款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开展家禽集中屠宰检疫检验工作,确保禽肉产品质量安全,区农业农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活禽屠宰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要有序推进白条禽"两证一标"可追溯管理制度,白条禽"两证一标"指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重庆市禽类产品检验验讫二维码脚环标识。


政策原文: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