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人大 区政协 网站专栏
| 无障碍 | 敬老版 | 登录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网站专栏
首页 走进大足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营商环境 政民互动 大足数据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疫情防控> 重要政策

重庆市大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足区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日期:2022-04-15

当前,新冠疫情形势非常严峻,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甚至局部爆发流行,近日我区也出现本土病例。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出足,请亮码。倡导非必要不离足。所有区外来足返足人员主动配合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登记,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二、不聚集,控人流。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各类餐饮经营性场所堂食按照不超过50%限流开放且用餐规模不超过5桌;KTV、电影院、茶楼、棋牌室、网吧、酒吧、足浴店等密闭性娱乐场所及校外培训机构暂停开放;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各类生活服务性行业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限流、保持一米线等管控措施,市民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严格佩戴口罩;中心城区和宝兴镇辖区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从4月15日起暂停7天线下教学,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其他镇街学校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教学。

三、严防护,勤监测。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和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主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不信谣,不传谣。疫情动态如有最新进展,我们会第一时间通过权威渠道对社会公布。

本通告自2022年4月15日12时起执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配合!


重庆市大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