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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8024F/2021-00532 [ 发文字号 ] 大足营商办〔2021〕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 成文日期 ] 2021-09-2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8024F/2021-00532
[ 发文字号 ] 大足营商办〔2021〕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 成文日期 ] 2021-09-27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大足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改任务清单(100项)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大足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改任务清单(100项)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任务分工抓紧整改落实,务必高度重视,建立整改台账,用“销号制”完成各项任务,我办将联合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政府办公室按月督导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重庆市大足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1年9月27日


2021年大足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整改任务清单(100项)

序号

整改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开办企业(5项)

1

联合相关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将开办企业办理系统网址链接嵌入相关公众号和网站,增加开办企业办理渠道。

2021.12

区市场监管局


2

将开办企业办事指南电子版在区政府网站、区市场监管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开,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公示法律法规、准入条件、办事流程等服务内容。在中国银行、农行、工行、建行、农商行等银行网点和各镇街社区服务中心等放置办事指南宣传手册。

2021.9

区市场监管局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等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各镇街

3

利用大足日报、大足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报道开办企业“一站式服务”工作流程。通过人工指导、摆放展架、印制手册、制作办事指南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在行政服务大厅(办税大厅)、社保大厅设置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引导台,引导市场主体优先通过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办理首次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员工社保登记,在线预约银行开户等,提升开办事项“一网通办”率。

2021.12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融媒体中心

4

打造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典型案例,多渠道宣传推广。

2021.12

区市场监管局

区融媒体中心

5

加大综合窗口人员和帮办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操作培训,大力推行“保姆式”服务。

2021.12

区市场监管局

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

办理建筑许可(8项)

6

制定联合验收工作流程,明确各验收部门职责。确定企业申请材料,所有验收事项统一申请、统一报件,联合各部门上门验收,实行“缺席默认制”,缺席部门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验收工作负全面主体责任。

2021.11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水利局、
区交通局、各园区

7

加强报件人员业务培训,引进“建设咨询”第三方模式代办建设手续,帮助企业统一申请报件。

2021.12

区住房城乡建委

各园区、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8

加强对项目业主的政策宣传力度,指导企业调整施工时序,为联合验收做好基础工作。

2021.12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水利局、
区交通局、
各园区

9

制定审批事项内部流转制度,各部门共享同一申请材料和批复手续,减少企业提供资料。

2021.9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级相关部门、各园区

10

加强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对接工作,请求指导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完善电子档案流转条件,完善证书编号、二维码等编码规则,形成并推广统一的电子证照版式。

2021.12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11

加强与区经济信息委和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沟通对接,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智慧政务系统,实现电子档案流转。

2021.12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12

加快完成区域评估工作,包括节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和水资源论证等区域评价工作。

2021.10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各园区

13

加强工作经验总结提炼,形成我区创新工作措施和典型经验,在全市宣传推广。在全市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典型案例,多渠道宣传。

2021.12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级相关部门、各园区

获得电力(8项)

14

落实低压电力接入免审批或限定条件下免审批要求,对低压短距离的掘路施工,区城市管理局和区交通局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备案管理,由区供电公司直接实施。

2021.9

区经济信息委

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供电公司

15

扩大高压10千伏可投资延伸范围,优先使用现有公用线路供电,实行就近接入电网,减少客户投资,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实现外线工程“零投资”。

2021.10

区经济信息委

区供电公司

16

进一步优化时限预警和流程管控,开展400千伏安及以下高压客户供电方案现场在线答复,全面推行云验收,确保环节和流程“零超时”。

2021.12

区经济信息委

区供电公司

17

加强线上办电推广,完成网上国网APP年度推广任务。

2021.12

区经济信息委

区供电公司

18

提升带电作业能力,改造提升带电作业条件,对客户和施工单位推广带电作业典型设计方案,主动介入工程前期现场查勘,客户工程设计与电网接入点有机结合,推广带电绝缘杆作业法,提高带电作业工作范围,添置带电作业工器具,提升带电作业水平。

2021.12

区经济信息委

区供电公司

19

督促供电公司明确“单经理制”,推进低压客户“刷脸办电”、“一证办电”和高压客户全流程“阳光办电”,打造“渝快办电”服务品牌。

2021.9

区经济信息委

区供电公司

20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策掌握及时性和工作落实精准性。重点关注报装投诉、线外流转、工单终止、长期零电量四类问题,并逐一解决。

2021.12

区经济信息委

区供电公司

21

加强客户走访,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讲解。加强人员和业务管理,优化班组内部管理流程,力争实现全年业扩报装投诉“零”发生。打造获得用电典型案例,多渠道宣传推广。

2021.12

区经济信息委

区供电公司

获得用气(5项)

22

健全天然气收费及价格信息公示制度,通过实体营业厅、网上营业厅、政府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外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延伸服务费用、价格投诉渠道等信息。

2021.9

区经济信息委

胜邦燃气公司

23

加快燃气报装审批系统建设,实现线上一次提交资料,系统自动分派,统一汇集审批结果。与“渝快办”审批系统对接数据。

2021.12

区经济信息委

胜邦燃气公司

24

与区城市管理局联合推动水电气全流程网上联动报装,集中受理水电气报装和外线工程行政审批业务。

2021.12

区经济信息委

区城市管理局、区供电公司、胜邦燃气公司、渝大水务

25

建立小规模用气报装项目简易工程管理制度,制定标准化物料清单、设计图集、结算依据等措施,压缩报装时间。

2021.9

区经济信息委

胜邦燃气公司

26

优化升级天然气公司投诉管理制度,对投诉件的接收、登记、处理、归档、查询、统计等全程进行系统管理。

2021.9

区经济信息委

胜邦燃气公司

获得用水(5项)

27

健全供水收费及价格信息公示制度,通过实体营业厅、网上营业厅、政府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外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延伸服务费用、价格投诉渠道等信息。

2021.9

区城市管理局

渝大水务

28

建立小规模用水报装项目简易工程管理制度,制定标准化物料清单、设计图集、结算依据等措施,压缩报装时间。

2021.9

区城市管理局

渝大水务

29

建立在线投诉处理系统,转变原有纸质件办理的投诉管理,优化升级投诉管理,在微信公众号上试点开通在线投诉平台方便用户,对投诉的接收、登记、处理、归档、查询统计等全程进行系统优化管理,最终通过系统管理找准问题症结,减少投诉,服务群众。

2021.12

区城市管理局

渝大水务

30

加强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在“渝快办”开通供水企业办事端口,办理报装事项。

2021.12

区城市管理局

渝大水务

31

与区经济信息委联合推动水电气全流程网上联动报装,集中受理水电气报装和外线工程行政审批业务。

2021.12

区城市管理局

区经济信息委、胜邦燃气、区供电公司、渝大水务

登记财产(6项)

32

开通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协调市局将登记财产办理系统网址链接嵌入相关公众号和网站,增加登记财产办理渠道。

2021.9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3

指导企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使用电子印章,并通过“渝快办”或“重庆市商品房网签服务管理系统”办理业务。

2021.12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4

协调区税务局将目前单一刷卡缴税进一步优化,增设通过微信、支付宝缴税模式。

2021.9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税务局

35

向全区中介机构和企业推广使用“愉快办”平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让“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提高我区登记财产业务网办率。

2021.12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6

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定期召开不动产登记相关培训会议,提高办件效率。

2021.12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7

打造不动产登记典型案例,向全市宣传推广。

2021.12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税务局

获得信贷(5项)

38

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特点,创新设计信贷产品,开发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的银税合作产品。

2021.12

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

区税务局、各金融机构

39

结合我区2021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指导任务,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放贷力度。

2021.12

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

区级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

40

创新优化动产融资担保等多样化融资产品,提高小微企业信贷可获得性。

2021.12

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

各金融机构

41

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额度,优化风险评估机制,严格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

2021.12

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

各金融机构

42

收集辖区各金融机构信贷产品,汇编成册,多渠道向全区市场主体宣传。

2021.12

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

各金融机构

执行合同(12项)

43

在使用移动微法院、易诉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系统基础上,向上级法院反映系统使用中存在的缺陷,并力争进一步优化完善用于初步检测网上立案诉讼材料的内容是否符合立案规定、识别上传的诉讼材料是否规范和电子签名的真伪等,增设立案信息反馈提醒及重新提交立案功能。

2021.11

区法院


44

优化速裁团队人员构成,速裁团队采取“1+1+1”的模式,由一名业务能力强、善做群众工作的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组成,力求达到办理全院5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的目标。

2021.9

区法院


45

增招聘用制人员充实到已建立的速裁团队。在四个派出法庭各设立一个速裁团队,处理派出法庭速裁案件。同时加强执行人员配置,加强执行装备配置。

2021.11

区法院


46

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继续拓展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快软硬件设备更新换代,为执行工作现代化提供技术保障。

2021.12

区法院


47

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和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加大联合惩戒,被失信被执行人在招录(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担任国企高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等方面加以限制。

2021.10

区法院


48

公安、交通和市政管理部门建立涉执车辆查控的执行联动机制,共享“智慧停车APP”大数据优势,以便法院随时掌握被执行人车辆的位置信息,及时精准的控制和处置相关车辆。

2021.10

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城投集团

区法院

49

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建设中,充分利用被执行人所在地综治网格员熟人熟事的优势。

2021.10

区委政法委

区法院

50

畅通与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运营商的查询机制,通过运营商实名登记的联系方式查找、联系被执行人,实行法律文书全程电子送达,提高送达效率和效果。

2021.10

区法院


51

积极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的科技成果,实现执行工作网络化。法院执行系统与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系统连通,实现对车辆、不动产、住房公积金等财产的线上查封、冻结解封、调取相关信息等多项功能。

2021.11

区法院

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足分中心

52

进一步发挥公证等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机制的作用,探索实施公证协助执行、审判送达、调查,缓解人案矛盾,提升审执行效率和办案质量。

2021.12

区法院


53

推广运用执行案件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方式,如委托评估、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等方式。

2021.12

区法院


54

对住房以外的其他不动产(不含装修后的房屋、门市)、动产一律纳入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法院实行定价询价范围。

2021.12

区法院

区级相关部门

政府采购(5项)

55

督促采购人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同时要对采购申报系统进行更新,确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实现采购意向公开后财政才审批。采购人在公开时需公开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相关采购信息。

2021.12

区财政局


56

将融资政策信息纳入招标文件中,让所有投标供应商都了解政策。

2021.12

区财政局


57

建立风险补偿金。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产品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切实优化“政采贷”办理流程,扩大“政采贷”业务规模。

2021.12

区财政局


58

加强市财政沟通,统一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建立履约验收公示板块,将我区存档的履约验收结果信息(相关信息已在财政备案)同步到履约验收公示板块。

2021.10

区财政局


59

建立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畅通电话、信件、电子邮箱、意见箱等投诉渠道。依托市电子交易平台完善线上投诉渠道。

2021.9

区财政局


招标投标(7项)

60

在区发展改革委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区公共交易中心显著位置公开责任清单、职责依据、监督事项、监督程序和要求等信息。

2021.9

区发展改革委

区公共交易中心

61

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办理流程,规范程序,精简材料,招标文件由区发展改革委统一备案(或审查)。

2021.8

区发展改革委


62

起草《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严肃查处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1.10

区发展改革委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63

积极推进智能化场地系统建设,加快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与智能化场地系统建设相对接,实现专家全流程线上抽取、自助签到、人脸识别和自动补抽等功能,保证专家信息系统的安全。

2021.12

区发展改革委

区公共交易中心

64

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依法必须招标的勘察、设计、监理服务类和货物类稳妥推行),探索远程异地评标;大力推行以电子保函形式进行投标担保、低价风险担保、履约担保等,减轻市场主体资金占用压力。

2021.12

区发展改革委

区公共交易中心

65

加强招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督促中标通知书发放、保证金退还以及规范合同签订;投诉信息及时在行政监督平台进行网络归档,并将投诉处理过程和结果对外公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1.12

区发展改革委


66

建立完善招标投标守信激励机制。出台红名单、信用评价等级享受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减免优惠政策,不断优化我区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2021.10

区发展改革委

区公共交易中心

十一

政务服务(12项)

67

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提供政务服务,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升事项网上办理深度,2021年底前,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80%,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70%。

2021.12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68

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2021年底前,依申请类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3次、即办件事项比例达到40%以上。

2021.12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69

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综合窗口占比不低于90%,跨领域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基层延伸,扩大乡镇(街道)、村(社区)“就近办”事项比例。即办件事项比例达到40%以上。

2021.12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区级相关部门

70

强化对乡镇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强化基层政务服务考核力度。

2021.12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区级相关部门

71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大厅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双重管理机制。对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派出单位负责审批业务管理。进驻单位要定期到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公和听取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2021.12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各入驻部门

72

及时将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2021年“渝快办”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和《2021年重庆市电子政务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到部门,将考核的18项重点任务上墙督战,每周召开一次推进会,解决困难和问题。

2021.9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73

有序推进智慧政务项目建设(该项目即将进行公开招投标),力争以智慧政务建设,促进各部门专网与“渝快办”平台的对接,用技术手段补齐考核短板,畅通各项数据渠道,努力达到办事和考核两不误。

2021.9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74

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厅各职能处室的工作对接,及时汇报工作中的创新和改革亮点,积极争取支持解决存在的困难和和问题,得到上级部门肯定。

2021.9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75

部分镇街及村社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服务标准、职能职责、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未明确,管理松散,责任不清,实行轮流值班制度。

2021.12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各镇街

76

事项入驻、动态调整推进落实缓慢,部分事项不按要求全部入驻中心办理,如市场监管事项,存在镇街政务服务弱管理、考核缺力度、对评价、改进和监督方面的重视力度不够。部分公共服务中心受场地、设施设备、入驻站所以及网络等限制,或由于权力下放不充分,无权限办理,导致部分下放事项镇街一级无法有效承接,村居仅能提供一些代办服务。

2021.12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各镇街,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社保事务中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77

部分公共服务中心未建立统一规范的运行机制,办事指南、操作规程等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较低,存在入驻部门事项不一致,具体可办事项、所需材料等细分内容都不相同。

2021.12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各镇街

78

部分镇街线上办理宣传力度不足,线下引导不够,基层服务“重线下、轻线上”,知晓率低。

2021.12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各镇街

十二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7项)

79

深入贯彻落实推进《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建设的意见》、《大足区专利资助办法》《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开展公共资源品牌保护塑造大足品牌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力推进全区商标、专利发展。强化发明专利法律效力的维持,确保基数不减,稳步提升。

2021.12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各园区、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80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我区发明专利优质发展,做大我区知识产权总量。提高创造创新水平。

2021.12

区市场监管局

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各园区

81

指导全区有关镇街对重要的公共资源老字号商标进行分类筛查,把责任落实到有关镇街,共同推进区域品牌发展。

2021.12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各镇街

82

开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运用,做响天下大足、大足石雕、大足锻打刀等区域品牌。

2021.12

区市场监管局

大足石刻文创园、旅游集团、鑫发集团,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大足工业园区

83

进一步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动成立“大足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讼调解工作。

2021.11

区市场监管局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内有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

84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灯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2021.11

区市场监管局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林业局、区新闻出版局

85

加大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项目申报力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

2021.12

区市场监管局

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各金融机构、各园区

十三

市场监管(8项)

86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扩大覆盖面,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统筹制定年度联合抽查计划。

2021.90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相关部门

87

加快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2021.9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相关部门

88

加强“双随机”检查平台的应用。各部门全面应用市政府开发的“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所有的双随机检查全部通过该平台进行,单位原有自建系统的,在录入自建系统的同时也将数据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

2021.12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相关部门

89

开展第三方公平竞争审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指导协助各政策制定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2021.10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相关部门

90

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政务诚信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

2021.10

区发展改革委

区级相关部门

91

加强企业信用承诺引导,涉及经营准入和资质资格办理的相关部门要引导企业签订主动型承诺;各种行业协会、商会要引导会员签订行业自律承诺;其他行政审批部门应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容缺受理等信用承诺。

2021.12

区发展改革委

区级相关部门

92

加强失信惩戒和诚信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信用评价标准,积极开展信用评价,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类分级监管;督促各部门使用市级信用平台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查询并及时触发反馈奖惩措施。

2021.12

区发展改革委

区级相关部门

93

依托各部门网站和信用平台,向社会公开可开展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承诺、行业自律承诺和审批替代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1.10

区发展改革委

区级相关部门

十四

包容普惠创新(7项)

94

搭建养老服务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协同机制,形成以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养老服务新型监管模式。

2021.12

区民政局


95

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制度。

2021.12

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


96

进一步改善校舍、教学设施配备,优化卫生食宿、教育资源配置等。

2021.12

区教委


97

畅通人才评价,增设新兴职业人才评价渠道,鼓励新兴职业人才参与人才评价;推行行业职称改革试点工作,拓展评价专业。

2021.12

区人力社保局


98

构建城区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的城市绿化管理体系,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专业化高水平养护管理队伍,深入推进换位设施提升。

2021.12

区城市管理局


99

健全外商投诉受理机制,完善投诉工作指南,优化投诉受理流程,及时受理投诉举报,解决外商反映问题。

2021.12

区招商投资局


100

落实各项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完善资金、培训、孵化、辅导等服务体系,引导创新创业载体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2021.12

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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