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179号提案的复函
大足规资函〔2021〕134号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179号提案的复函
陈东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老旧住宅电梯增设及运行管理力度促进内循环发展的建议》(第179号)收悉。您的提案涉及财政资金、制度建设、质量监督、运行管理、规划建设等方面内容。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就您在提案中提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旧住宅居民出行难的问题日趋严重,居民申请增设电梯的愿望日益强烈,而且我区当前老旧住宅增设电梯还处于探索完善阶段。为了有效改善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矛盾,改善居民生活品质,提高居民幸福指数。根据《关于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一、做好宣传、指引协调工作
(一)强化宣传引导,扩散政策红利。我局积极配合街道、社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推动老旧住宅增设电梯。一是通过报刊、网站等形式大力宣传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增加生活的便利性。二是居民也可通过电话或者办公地点直接联系的方式进行有关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政策咨询。三是积极宣传高新区电梯企业情况,引导居民实地踏勘电梯生产情况,让更多的大足人民了解高新区引进的电梯品牌,进一步享受区政府招商引资的成果。
(二)实地现场踏勘,做好项目指导。我局在收到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申请后,主动协调组织区住建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街道和社区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在现场踏勘的同时,对加装电梯的选址、方案及加装电梯的形式、结构及管理方式进行一对一指导。
(三)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老旧住宅居民区内情况复杂,加装电梯涉及多方利害关系人。对发现突出矛盾问题,我局配合街道、社区做好各利害关系人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化解增设电梯过程中出现的不一致意见。
(四)实地现场教学,优质项目推广。我局结合全区加装电梯情况,收集优质项目,对后期居民加装电梯作为现实参考,用优质案例解答居民在加装电梯前期的各项顾虑;积极推广方案设计、安装结构、施工工艺、项目选材优质的电梯安装项目进行现场推广,实地宣传,让居民更直观、更深刻理解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便利及各环节的保障工作。同时对加装电梯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作为以后项目管理审查的重要节点。
二、结合实际,拓宽资金渠道
一是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受理兑现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政策资金补助。二是区政府将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财政承受能力,适时提高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三是区政府继续招商引资,引进更多电梯企业进驻我区,降低电梯采购费用。四是探索其他改造项目协同推进,减少场地改造、开挖等重复建设费用。
三、落实安装质量监督
(一)压实设计、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指导业主单位在选择电梯公司和施工单位时,重点考察电梯安装施工图设计是否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在电梯建设竣工验收后,引导参建各方做好设计、施工、验收等资料存档工作,确保后期运维有据可查。
(二)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区住建委在电梯建设安装前结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对电梯建设安装单位进行质量安全现场培训和技术交底;在实施过程中重点查验施工单位资质、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对电梯井、井道围护结构和连廊护栏等土建工程进行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规范施工,对检查不合格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四、强化运行安全管理
(一)强化运行安全宣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重庆市电梯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宣传,要求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好安全管理员和应急救援五方通话,做好电梯投入使用的安全管理;督促电梯安装单位做好资料移交和安全教育培训等,确保使用单位接管后能正确使用。
(二)依法办理使用登记。认真受理使用单位运营安全电话咨询和现场询问,耐心做好运行安全宣传和解释,积极指导电梯使用单位在网上申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加装电梯依法办理使用登记。
(三)及时跟踪做好走访和调研。认真做好加装电梯风险研判,多次深入加装电梯小区了解电梯运行及管理情况,及时宣传电梯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指导如何加强运行检查和维护保养落实等运营安全保障措施。
(四)积极指导安全培训回应社会关切。截止3月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加装电梯负责人、电梯安装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46人召开了大足区加装电梯安全工作会,重点宣讲了电梯使用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宣传,进一步增强电梯安全管理知识,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为安全出行牢牢守住底线。
(五)探索新思路保障运营安全。我区将积极探索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新路子,摸清辖区内有条件增设电梯的小区情况,建立并完善可行性、可复制性、长效性的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加装电梯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加装电梯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未配置持证安全管理人员、档案建立、应急救援等方面的隐患,针对排除出的隐患,责令使用单位及时整改。探索开展“三督促”,一是督促电梯安装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安装工作规程,电梯安装完成必须检验合格后方能交付业主投入使用;二是督促加装电梯使用单位认真履行小区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将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三是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维保规则进行维保工作。
此复函已经童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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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43353505
联 系 人:李祥春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