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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组织部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8-09

大足委组〔2021268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组织部

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的复函

江友寿代表:

感谢您对社区干部待遇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社区干部误工补助的建议》(第15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村干部的政治前途问题:区委每年统筹安排一定指标,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从2019年起,每年拿出一定数量事业编制,面向优秀村(社区)专职干部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3年来,累计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中招录公务员11人,从村(社区)专职干部中招聘事业人员18人,进一步拓宽村(社区)干部出路,极大提高了干事创业激情。同时,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干部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关于村干部的待遇保障问题: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7〕312号)精神,从2017年1月1日起,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核定;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倍标准核定目前,村干部的补贴严格执行的是中央、市委的文件规定,且每年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变化而不断提高增长机制完善、规范。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提高村(社区)干部固定补贴标准相关政策,适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的建议,继续激发村(社区)干部的工作动力,保障基层干部合法待遇。同时,根据《大足区进一步推进乡村组织振兴重点措施》(大足委组〔2020〕346号)文件精神,对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可按一定程序在集体经济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奖励参与经营管理的村干部,不断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我们将积极鼓励各镇街、村(社区)加强探索。

关于规范部门委托工作问题:我们正在全面清理区级部门下沉村级事项和便民服务中心挂牌吊牌,进一步完善村(社区)便民服务规范化工作手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为村(社区)干部腾出更多时间精力为民服务。

此复函已经王志部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43769086

人:赵国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组织部            

                 202189

抄送:拾万镇人大主席团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218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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