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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人大第二届第四次会议第240号建议复函

日期:2020-05-09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人大第二届第四次会议第240号建议

复  函

宋媛媛同志: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教师评职晋级渠道的建议》(第240号)已收悉。经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区人大代表提出很好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了“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职称与教师聘用衔接”,“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育书育人”,“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教师”等意见要求,对于提高新时代教师职业理想,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高教师职业待遇和地位,进一步浓厚尊师重教风尚,提高广大教师在岗位上的幸福感、事业上的成就感、社会上的荣誉感,让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等具有深远意义

现将我区教育系统中高级职称推荐及岗位晋级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中小学校中高初级职称比例和岗位设置情况

市政府及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人力资源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职责权限,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确定了我市事业单位(含中小学校幼儿园,下同)中高级职称比例和岗位设置情况,将中高初级职称及岗位指标数明确下达到各事业单位,直接面对事业单位基层人员,区(县)政府及区(县)职能部门只能执行市确定的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情况,不得突破。

、关于教育系统职称推荐制度情况

(一)市级部门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及推荐规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对重庆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人社部函〔2016〕85号)精神,印发了《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99),对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含破格申报条件)的“师德师风、基本资格、教育业绩、教学业绩、科研业绩、优先条件及附则”共七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详见该通知)。

(二)我区教育系统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及推荐量化考评的要求

我委以“渝人社发〔201699渝人社发〔2016133”等系列通知精神和要求为依据,广泛听取了学校干部教师代表关于中高级职称(职务)申报推荐的意见,结合本区教育系统实际,于20181月印发了新的《重庆市大足区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任职资格推荐量化考评方案》(大足教人〔20181号,以下简称《新方案》)。《新方案》就本区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量化考评的内容及权重作了明确规定与细化:民主测评占20分,工作实绩考核占30分,综合考核(含年度考核、工作经历及学历、获奖计分)按有关规定计分

《新方案》体现了师德为先、立德树人、注重能力、重视实绩、示范引领、倾斜乡村的原则,注重了五个方面:一是注重师德,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二是注重教育教学能力水平与工作实绩,强调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的经历与实绩等;三是注重处理好学历与资历的关系,在晋升高级职称时,更加重视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四是体现对乡村教育的重视,晋升高级职称要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新方案》充分考虑了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和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该方案相较以往方案,项目更科学,指标更合理,内容更详实,操作性更强,体现了素质教育新课改理念,符合教育发展规律。

三、关于有关职称推荐三个建议情况

(一)关于增加教师评职晋级名额的建议

因中高初级职称及岗位指标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下达到了各学校,区(县)政府及区(县)职能部门只能执行市确定的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情况,不得突破。因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教委只能执行市人社局的意见,不能增加或减少学校的职称及岗位设置指标。

(二)关于给予特别优秀青年教师特殊通道的建议

重庆市所属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工作均执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99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别优秀青年教师的特殊通道”请参看“渝人社发〔201699号”的“第四条  破格申报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对基层老教师给予政策照顾的建议

大多数资历较深、教龄较长、年龄较大教师曾在条件艰苦、待遇偏低的环境中坚持工作,为我区教育发展、人员素质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是我区经济社会大发展的基础,应该重视他们的贡献。《新方案》在相应的指标评价得分项目中进行了适度倾斜(任教年限计分为:教龄每满1年得0.5分,男教师自教龄满25年起、女教师自教龄满20年起,每满1年得0.6分),在政策上给予了一定的照顾。但是,学校的中高级职称推荐指标,需在学校职称和岗位指标范围内,从教师个人的“师德师风、基本资格、教育业绩、教学业绩、科研业绩”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全面的量化测评,优中选优。也就是说,教师评中高级职称,不能仅凭个人教龄、任教年限等基本资格,依然需要其“师德师风、教育业绩、教学业绩、科研业绩”等方面突出的业绩,才有可能被推荐出来。

此复函已经印国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64381723

人:吴强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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